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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2023年同等学力申硕全国统考温馨提示

  2023年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外国语水平和学科综合水平全国统一考试(简称同等学力申硕全国统考)将于 5 月 21日(周日)举行,现就有关事项提醒如下。

  一、外国语水平考试时间为上午 9:00 至 11:30.学科综合水平考试时间为下午 14:30 至 17:30.

  二、考试地点为青海师范大学城西校区(西宁市城西区五四西路 38 号)理科楼。

  考点不提供停车位,不提供餐饮,请考生尽量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前往考点。

  考生应于开考前 45 分钟抵达考点。开考后迟到 15 分钟,考生不得进入考场考试。考试结束前不得提前交卷。

  三、考生可于 5 月 15 日起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下载并打印准考证(网址 https://tdxl.neea.edu.cn/)。

  考生须携带准考证(上午、下午考试须分别打印)、资格审查时所持的有效身份证件和规定文具参加考试。

  四、考生必须遵守《考生须知》(见准考证)和《考生守则》

  (附件 1),服从考点、考场安排和考试工作人员管理。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场纪律的,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

  (附件 2)进行处理;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强调:考生如携带手机等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开考前须主动按要求放在指定区域,否则开考后无论使用与否,均按考试作弊论处。

  咨询、举报电话:0971-6304876

  五、考试成绩预计于 2023 年 7 月上旬公布,考生可通过全国同等学力人员申请硕士学位管理工作信息平台或中国教育考试网进行成绩查询及复核。

  青海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2023 年 5 月 17 日

  附件 1

  考生守则

  1.诚实守信,遵纪守法。

  2.考生须在考前了解考场位置、验证入场、考试时间等注意事项。

  3.考生须携带的考试用品为:黑色或蓝色墨水笔、2B 铅笔、橡皮;部分有需求的科目可携带的考试用品为:绘图仪器、无存储和编程功能的电子计算器等。其他用品不得带入考场,如:文字资料、纸张、通讯工具和具有记忆、存储、查询、翻译或编程功能的电子用品等。

  4.考生须使用激光打印机在 A4 纸上打印准考证,并不得污损条形码;须凭准考证和网上报名所使用的有效身份证件,验证通过后入场参加考试。

  5.入场验证时,考生须按要求出示准考证和身份证。验证过程中,须积极配合工作人员,不得喧哗,不得影响其他考生正常入场。如验证不能通过,请服从工作人员安排。

  6.考场指令将在考试开考前 15 分钟播放(宣读),考生须在此之前完成入场。

  7.考生须按考号对号入座,并将准考证和有效身份证件放在桌面左上角,以便监考员核查。

  8.考生须按答题要求在答题卡上作答或填涂,并粘贴条形码。

  9.正式答题前,须按照考场指令要求,使用规定的书写工具,在规定的位置填写姓名、考号等。除在答题卡规定位置按要求填写或填涂相关内容外,不得在其他地方做任何标记。

  10.开考指令发出后方可开始答题。

  11.自觉维护考试场所的秩序。在考场内保持安静,不得吸烟、交头接耳、打手势、做暗号;不得有偷看、传递答案或交换试卷、答题卡及抄袭或让他人抄袭等行为。

  12.遇有试卷字迹不清、卷面缺损、污染等问题,须先举手示意,经监考员同意后方可提问。不得向监考员询问与试卷内容有关的问题。

  13.考试结束指令发出时,须立即停止答题,坐在原位,等待监考员收取全部考试材料并在准考证上签字。经监考员签字的准考证作为考生交卷的凭据,请妥善保存。如考生自行交卷、未经监考员签字验收,造成答题卡遗失等后果,责任由考生自负。监考员收齐全部考试材料并宣布离场时,考生方可退场。

  14.试卷、答题卡、草稿纸等所有考试材料一律不得带出考场。

  15.考试过程中,涉嫌违规的考生接到《违规处理告知书》后,除被取消考试资格的考生需要离开考场外,其他涉嫌违规考生可以选择继续或放弃考试,但须保持冷静,不得影响其他考生正常考试。影响考试正常进行的考生,将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带离- 4 -考场。考试结束后,涉嫌违规的考生可依照《违规处理告知书》的规定,提出书面申诉。

  16.考试期间考生不得提前离场,因特殊原因离开考场的考生,须在考点指定的场所休息、治疗或等待,考试结束后方可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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