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 2023 年上半年起,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实行网上办理,时间为2023 年 2 月 21 日至 2 月 28 日,考生因户口迁移或工作变动需要转往外省参加考试的,可办理考籍档案转出手续。山东转考办理条件及申请材料如下:
转考条件
1.转入考生必须在山东省取得至少一门课程合格成绩。
2.转入考生档案信息以转出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通过全国“转考平台”交换的电子档案为准,不接收“转考平台”之外的转考信息。
3.转入考生应当按我院公布的专业考试计划参加考试。转入考生原考试合格课程与现考试课程替换关系,按照山东省专业考试计划及《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课程免考实施细则(修订)》(鲁教考委〔2008〕4号)文件执行。
4.转入考生在山东省取得本专业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课程合格成绩,方可申办毕业手续。
申请材料
1.申请转入
山东自考申请转入时需要提供转出省份的省际转考证明,并到转入的山东省各市自考办办理落籍手续。
审核后合格的考生档案信息录入山东省的考籍信息库;不合格的考生档案,将根据外省转入档案信息中考生留存的联系方式,以电话的方式告知本次转考退回原因,并将档案退回至原转出地省份。
2.申请转出
山东自考申请转出时需要提供转考介绍信、本人有效身份证、山东自考准考证、课程合格证到转入省自考办办理转出手续,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使用山东省自考考籍管理及毕业生管理系统审核转出考生的电子档案,并打印山东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山东自考转考考生须在此表上签字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