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士学位是高等教育本科阶段授予的学位的名称。中国学位制度的基础学位,由国务院授权的高等学校授予。是国家教育系列本科毕业生在本科课程中的平均成绩和毕业论文都优秀,并由省教育部门组织或承认的外语水平测试成绩,参加“骨干课程”学位授予单位组织的考试,并且成绩合格的,由学位授予单位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学位条例》所授予的一种学位。
学士学位申请条件
1、具有本科毕业学历;
2、自考本科毕业一年以内可申请;
3、通过学士学位外国语水平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4、完成报考专业所有课程的考核,成绩平均70分及以上;
5、毕业论文答辩,成绩中等及以上;
6、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品行端正,恪守学术道德,坚持学术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