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办理转考期间请保持通讯畅通,在规定日期内,因故未及时履行转考手续者,按本人主动放弃转考处理,同时,其转考信息予以废止。如需再办理转考手续,须在规定期限内按要求重新履行转考程序。转考办理条件及申请材料如下
云南省考生转出考籍档案到外省
转出条件
1.考生在云南省和转入省均已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统考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省考籍后,才能提出转考申请。
2.考生在当次转考工作期间只能申请一次、只能申请转出到一个省(市、区)。
3.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4.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云南省办理该专业毕业手续,不得转出;已办理毕业证的考生成绩不得转出;已经转出的课程,无法重复转出。
5.只能转出统考课程合格成绩。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6.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外省(市、区)考生转入考籍档案到云南省
转入条件
1.考生须在云南省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才能转入云南省。
2.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入。
3.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办理毕业证,不得转入。
4.只能转入统考课程合格成绩。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入;实践性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入;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入。
5.考生应当在云南省取得专科不少于5门、本科不少于4门的合格成绩,方可在云南省申办毕业手续。
申请材料
转出考生需提供《申请表》和《成绩单》,转入考生需提供《申请表》和《转出地通知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