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际转考工作由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省教育考试院负责按照规定的程序、要求,通过国家“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数据交换平台”发送、审核、接收考生考籍电子档案。我们来看看河北自考转考办理时间及办理流程。
办理时间
上半年3月1日-10日(工作日)
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办理流程
办理转出手续时,须考生本人持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我省和外省准考证号到现场办理,并现场确认《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内容后签字。此表一式两份,盖章后有效,一份由省考试院保存,一份作为考生办理转考手续的凭证,由其自行保管。
办理网址入口
河北政务服务网(http://www.hbzwfw.gov.cn)
办理地点
河北省政务服务大厅(石家庄市新华区石清路9号河北公共资源大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