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将于3月1日-6日(8:00-22:00)起开放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课程免考申请。已在河北参加过自学考试统考且有合格成绩的考生,如符合课程免考条件的,可按要求申请自学考试课程免考。自考免考申请条件及申请材料如下:
免考申请条件
1、专科毕业生在报考自考本科时可申请免考其专科与所报本科中学分、课程名、代码完全相同的课程。
2、专科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或本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时,可申请免考课程中已经学过并且考试通过的课程,和要求相同或较低的课程。其中非自考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能超过一半。
3、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考本科时,可免考专、本科中原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比如中文系可免考《大学语文》。
4、获得有关证书的可免考相应课程。比如获得国家英语等级考试的PETS—3级笔试合格成绩可免考《英语(二)》。
所需材料
(1)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2)非学历免考申请需提供“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全国公共英语等级证书”“大学英语等级证书”等非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