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2023年上半年自考转考申请时间为2月10日至3月1日,考生转出申请初审合格的,需由其本人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确认。
办理条件
1、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2、同一考生一次只能转出到一个省份。考生提供的转入省准考证号必须真实有效,且转入省准考证号对应的姓名、身份证号等基本信息数据必须与广西数据库中一致,否则将会被转入省拒绝接受,转出失败,后果自负。
3、考生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4、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广西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免考课程和毕业论文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或无对应理论课程的,其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
5、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所需材料
考生须持本人居民身份证、广西准考证及转入省准考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两份,2寸免冠正面半身近照两张,到广西市各地自考办提出转出申请,对本人转出的电子档案进行现场确认,并在市自考办出具的《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出)记表》上签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