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时候申请自考学士学位?每年自考学生都有一两次申请学位的机会,大约在上半年的3月,下半年的9月。具体时间主要以考试机构公布的时间为准。此外,还应该注意,申请学位的期限一般是从满足申请条件之日起到本科文凭上注明的毕业日期后一年。所以大家应该及时申请。
申报学位程序
1、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本科毕业生符合学士学位审批条件,于发毕业证的同时(一般3月初)向当地教育考试院或自学考试办公室提出申请,填写学士学位表一式2份,交近期2寸免冠照片一张。
2、市考试院或自考办对申请人档案材料(包括本科毕业生鉴定表、毕业论文原件及论文成绩单)和毕业生填写的学士学位评定表进行审定,无误后,于3月底报省考试院。
3、省考试院整理汇总各市地申报的学士学位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合格者将考生档案材料与学土学位名册于每年4月推荐给有授予权的主考学校。
4、6月底主考学校学士学位主管部门和学术委员会按要求对申请学位者逐个评审,评审合格,授予学士学位,未通过者不再补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