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加江苏自考的考生所有自考课程及格,达到60分以上即算通过自考。考生可在规定时间内向江苏省自考办提出毕业申请,申请通过后即可拿到自考毕业证。
江苏自考毕业申请条件:
1.考生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设计),并得合格成绩,需要免考的课程已提前申请并通过审核,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可以申请毕业。
2.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还需通过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核,否则无法通过本次毕业审核。
江苏自考毕业申请材料:
1.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与准考证上号码不一致或姓名不一致,应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证明原件需上交。
2.毕业登记时,考生手工填写的课程成绩的相关证明材料(原纸质免考单、实践论文成绩单、原转考单等)。
3.教育实习鉴定表(指师范类专业毕业的考生)。
4.部分专业(如物流管理、采购供应管理、销售管理等)有资格证书课程的请交课程成绩单原件。
5.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核相关材料:
A:如显示“已通过”,则考生不再提供另外材料。
B:如显示“未通过”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由于学历认证需要一定周期,请各位考生尽早对自己的原学历进行验证,以免耽误毕业。
认证报告办理地点: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南京市上海路203号)。
C: 如显示“曾用名”,考生户口簿中有显示曾用名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原件。
D:如显示“曾用身份证”,需提供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原件。
显示“曾用名”“曾用身份证”“未通过”现场交材料时除常规材料另准备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原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核)
6.考办要求的其它材料。
说明:部分专业证书课程成绩在自考系统中无法显示,在网上申报毕业时,此部分课程成绩选择“实践”录入实际分数,采购专业证书课程成绩≥60分录入分数,50≤成绩<60分的,填“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