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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申请时间及条件

据教育部教育考试院统一部署要求,自学考试考生离开山东省到外省(市、自治区)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须办理省际转考,将我省合格课程转出。从2023年上半年起,我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省际转考实行网上办理,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山东省2023年上半年自学考试省际转考申请时间及条件

申请时间

2023年2月21日至2月28日(工作日,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申请条件

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至少一门课程合格成绩,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省际转考。

以下几种情况不得办理转出手续:

(一)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二)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山东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三)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四)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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