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发布的《关于做好山东省2023年4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工作的通知》一文内容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考生可以报考本次自学考试,具体内容及注意事项如下:
报名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符合报考专业的报名条件,均可报名参加自学考试。已开考专业的报名条件由各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按开考文件执行。公安管理学(专升本)专业报考对象限定为我省公安系统在职的公安干警和武装警察部队干部,护理学(专
升本)专业报考对象限临床医学、护理学专业专科及以上毕业生且取得相应卫生类执业资格现从事护理工作的在职人员。
申请自学考试本科专业毕业的考生,须持具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机构颁发的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
报名注意事项
(一)信息采集。
考生考试期间(从报名直至毕业)必须使用与身份证完全一致的姓名和身份证号,报考期间注意保管好个人信息及密码,所提供的个人信息须真实有效,上传照片为本人近期免冠蓝底标准证件照片。不得由他人代填、代报,若因他人代填、代报影响考试和毕业等事宜,责任由考生自负。
(二)信息变更。
如考生个人信息(如姓名、身份证号等)确需变更,考生可在网上报名前,凭公安机关出具的身份证明到准考证号所属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现场办理,由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核实、统计, 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修改确认。
(三)妥善保管《报名确认单》。
非报名时间系统将对外关闭,不提供考生报名、查询功能, 请考生务必妥善保管《报名确认单》留存备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