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设区市自考办(考试院、招考中心),有关主考学校,有关专科学校:
现将《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4月考试日程表》和《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2023年4月开考课程教材计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2023年4月的考试中,共有3门课程使用新的教材、大纲,在教材计划中均用“★”号标注。
二、护理(专科)专业从2023年4月考试起,不再接纳新考生报名。理论课程考试安排至2025年10月结束,实践环节考核安排至2025年下半年结束,最后一批毕业证书发放时间截止到2025年12月30日。
三、如有其他新专业开考或考试计划、教材计划调整,将另行通知。
江苏省教育考试院
2022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