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自学考试申请免考的科目包含公共基础课、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如公共政治课的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国革命史、中国共产党党史,高等数学,普通物理,大学语文,公共外语(日、俄、英)。
申请流程
考生本人登录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管理信息系统,以下简称管理系统)提交申请数据并缴纳免试审定费8元/科(川发改价格〔2017〕467号),完成后部分免试类型还须向准考证号所属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邮箱(四川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各县(市、区)招生考试机构邮箱地址查询一览表)或院校自考办邮箱(邮箱地址详见院校相关公告)提交拍照或扫描清晰、完整的电子版申请材料,逾期将不再受理。
免考科目:
一、国家承认学历的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毕业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考试的,均可按照本规定,免考已学过并成绩合格的部分课程。
二、学科门类分为: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农学、医学、军事学。
三、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公共基础课为:公共政治课的哲学、政治经济学、中国革命史、中国共产党党史,高等数学,普通物理,大学语文,公共外语(日、俄、英)。
四、研究生和本科毕业生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的,可免考:1.公共基础课;2.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
五、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专科毕业生,报考同学科不同专科(段)专业的,可免考:1.公共基础课;2.名称和要求相同的课程。报考不同学科(段)专业的,可免考公共基础课。
六、各类高等学校专科毕业报考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科(段)专业的,可免考公共基础课。
七、各类高等学校的本科肄业生、退学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可免考已取得合格成绩的公共基础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