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进入考点应佩戴口罩并自觉接受体温检测,主动出示本人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苏康码”、《健康报告表》,部分考生还须出示考前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考生须听从考试工作人员指挥,体温低于37.3℃方可进入考点。体温异常的考生须服从现场工作人员管理及疫情防控安排。
3.考试过程中,低风险考区考生全程佩戴口罩;中、高风险考区考生和备用隔离考场的考生须全程佩戴N95口罩。
4.考生在考试期间出现发热(体温超过37.3℃)、咳嗽等呼吸道症状,应立即向考点工作人员报告,听从工作人员的安排。
5.考试结束时,须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错峰离场,保持人员间距,不得拥挤,不得在考点内滞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