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天津自学考试转考办理时间为2022年6月21日中午12:00—27日17:00,逾期不予办理。天津转考也可成为并档,总共分为以下几种情况,具体内容详情如下:
考籍转移的具体办法
(一)本市考籍转移
1.在本市不同区或不同专业参加考试并取得课程合格成绩者,应将考籍归并到申请转入专业的考籍档案。
2.在本市范围内办理考籍转移手续的考生,请登录招考资讯网站进行网上申请(具体流程参见“考生服务系统操作指南”),申请成功后,由区县考办及市考办审核合格后予以通过。
(二)省际间考籍转移
1、考籍转出
(1)考生申请考籍档案转出时,如同一次转出的学科成绩分别属于两个或两个以上准考证号的,请先在网上申办并档(即:将各科成绩合并到同属于一个准考证号)手续。 否则,成绩将无法转出。
(2)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3)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不得转出。
(4)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地省级考办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5)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 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 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6)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不得转出。考籍转往外省的考生请于每次考试报名期间通过招考资讯网站(www.zhaokao.net)办理相关手续。 其具体操作办法为:进入天津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服务系统后,核实本人考试成绩信息,提交转出申请并通过网上银行支付相关费用等。
2、考籍转入
(1)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本市继续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在转出省市办理转出手续,通过国家转考平台转入本市。
(2)考生请于每次考试报名期间通过招考资讯网站(www.zhaokao.net)办理相关手续。 其具体操作办法详见“考生服务系统操作指南”。
(3)市自考办整理考生申请数据,对考生选择的对应课程进行初审和复审。 审核完毕将合格成绩并入合格成绩库,同时向考生公布审核结果。
(4)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本市的考生,须取得天津市的合格成绩专科不少于 5 门、本科不少于 4 门,方可在我市申请办理毕业手续(户口迁移者、军人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工作变动、被普通高等或中等学校录取者不受此限)。
(5)由外省、自治区、直辖市转入本市的考生,毕业考核课程(毕业论文、毕业实习、综合作业)必须参加天津市组织的考核。
(6)免考课程必须按照天津市免考规定办理免考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