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上半年黑龙江自学考试转考办理条件分为外省转入我省以及我省转入外省,必须在规定的期限内,向自考办申请转考并提供所要求的材料,具体内容如下:
一、在籍考生离开原报考地继续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的,应办理转考手续。
省际间转考:我省接收考生外省转入考籍档案前提是:考生必须在我省报名参加考试,并取得五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者,我省方可接收并办理合档事宜。
二、省内转考
(一)2022年10月首次报名参加自学考试的考生,只允许使用一个准考证,其考籍档案为电子档案,不涉及转考问题。
(二)2022年10月以前报名参加自学考试考生涉及的转考问题,按照《关于自学考试考生办理省内市地间和省际间转考、合档手续的说明》执行。
三、省际间转考
(一)在籍考生因工作调动或户口迁移到外省需办理转考手续,应向受理报名的招考办提出申请,市(地)自考办填写《高等教育自学考籍档案转移通知单》连同考籍档案邮寄(或递交)省自考办,省自考办审核后机要寄往考生所转入的省级自考办,同时在计算机考籍总库中注销其在本省的考籍信息,转出的档案不得转回。
(二)考生的准考证由市(地)招考办收回并放入考生的考籍档案内。
(三)省自考办接到外省转入的档案后,审核有效期内的课程名称相同、学分等于或高于我省专业考试计划中的课程及相关信息,并录入计算机考务考籍总库中,以备考生办理合档手续。
四、对于按照有关规定已经超过有效期限的合格成绩,不予转出;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期间,考试成绩不予转出。
五、办理转考手续的时间和地点。
省内地市间:受理报名的招考办一年分为两个时间段处理此项工作,上半年自学考试报名开始至五月份第三周最后一个工作日截止;下半年自学考试报名开始至十一月份第三周最后一个工作日截止。
外省转入我省:每次上半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报名期间;在报名招考办。
我省转往外省:每次上半年、下半年自学考试报名期间;在报名招考办。
六、办理转考手续收费标准。
省内市地间考生向转出地招考办交40元转考费。合档不收费。
考生转往外省向转出地招考办交40元转考费。外省转入我省办理合档手续不收费。
七、考生转入我省办理合档手续要求。
1、提供转出省的转考介绍信。
2、出示转出省的准考证。
3、我省的准考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