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际转考先办理转出手续,再办理转入手续,省自考办通过“转考平台”递送和接收转考电子档案,应遵循以下程序。
2022年上半年湖南自考转考办理时间及办理流程:
一、 转出申请由考生本人提出,考生考籍所在地市级自考机构受理。
二、地市级自考机构按照原考试的课程及合格成绩,遵循规定标准,在“管理信息系统”中录入考生电子档案。
三、地市级自考机构每年按规定时间(上半年2月底,下半年8月底)报送考生纸质申请材料到省自考办初审。初审无误后由省自考办统一通过“转考平台”在规定时间(上半年3月份,下半年9月份)转入相应各个省份。
四、转入电子档案的转考考生按要求在规定的时间(上半年3月份内,下半年9月份内)到省自考办办理转入手续。
湖南自考转考转出要求:
一、在籍考生办理省际间转考的,考生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考籍证到考籍所在地市级自考机构提出申请,对转出电子档案信息进行现场确认,并在自考机构出具的《湖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转考(转出)登记表》(附件1)上签字。
二、考生应当在转入地取得一门或者一门以上课程合格成绩,并取得转入地考籍后,再办理转出手续。
三、考生在因违反有关考试管理规定被停考或者延迟毕业期间,考籍档案不得转出。
四、已经取得某专业全部课程合格成绩的考生,只能在原报考省办理毕业手续,不得转出。
五、免考取得的课程合格成绩不得转出。未通过理论课程考核的,其对应的实践环节考核成绩不得转出。毕业论文成绩不得转出。
六、考生办理转入手续未满一年的(以省级办理相关手续时间为依据),不得转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