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发布的自考免考相关通告,上海自考专业部分课程在满足某些条件下可以申请自考免考。小编给大家整理了上海自考免考课程及条件,一起来看看吧。
一、上海自考免考条件
1、各类高等学校的研究生、本科、专科在校生参加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第二专业考试,国家承认的属国民教育系列的各类学校毕业的专科以上毕业生,以及获得国家级“等级考试证书”的考生,均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免考已学过并考试成绩合格的有关课程。
2、高等教育自学考试专、本科毕业生,可申请免考与已取得合格成绩的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但不可免考顶替后的课程。其中非自学考试毕业生报考相近专业的,免考课程不超过一半。
3、专科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专业(即专升本),可以免考专科和本科中课程名称、代码、学分完全相同的课程。
4、专科及以上毕业生报考自学考试本科(段)或专科(段)专业,可免考本、专科(段)中以原学专业基础知识所组成的课程,如数学专业毕业生,可免考《高等数学(一)》或《线性代数(经管类)》、《概率论与数理统计(经管类)》或《高等数学(工专)》或《高等数学(工本)》;
5、中文专业毕业生,可免考《大学语文》;物理专业毕业生,可免考《物理(工)》;
6、计算机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计算机应用基础》;
7、英语专业毕业生,可免考《英语(一)》或《英语(二)》等。
二、上海自考免考注意事项
1、高教自考生在报考高教自考多个专业时,已通过的名称相同且代码相同的高教自考课程,可以申请免考。
2、高教自考各专业中所设置的部分专业基础课程和专业课程的免考,将依照相应专业所制定的具体免考补充说明执行。
3、高教自考生申请课程免考,应于每年的5月或11月向专业主考学校提出书面申请,填写《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申请免考登记表》,提供必要的正本证明材料(毕业证书,原所在高校的校级学籍管理部门出具的课程名称及成绩证明等)。经主考学校查验核准后,分别于每年的6月或12月汇总,报上海市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办公室审核批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