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办工作时间为上午8:30至12:00,下午2:30至5:30,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休息。请在自考办工作时间内办理相关事宜。
自考办是各地教育局招生办的一个科室,属于政府机构,主要负责当地自学考试的报名及相关工作。
自考办主要负责
1宣传发动生源;
2报名与信息采集、报考与准考证等资料的发放;
3组织新增专业的论证、申报;
4组织修订或制定教学计划、编写教学大纲和征订教材;
5全日制助学班的教学管理和日常管理,网络教学平台的建设与维护;
6考务:制作组考方案、组织考务和监考人员的培训,编排布置考场,成绩查询;
7与相关部门协调等,监考酬金的核算与发放);
8评卷:制作评卷工作方案、安排评卷场所、用品和人员,及评卷各环节的管理;
9选派命题教师,成绩统计、分析评估,评卷酬金的核算与发放);
10组织实践课程的考核,论文的评审与答辩,计算机上机考试;
11负责毕业考核、实践环节考核和论文成绩的登录;
12毕业和学位申报资料的收集、初审和申报;
13负责自考助学活动登记注册和年检年审;
14负责自考信息网页建设;
15自考有关档案资料收集、整理和财务收支登记;
16与省市考试院、公安大学等院校自考办的外联与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