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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历考试

江苏自考本科毕业流程

  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申请须知

  一、毕业登记条件

  (一)考生完成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考试、实践性环节考核、毕业论文(设计),并取得合格成绩,需要免考的课程已提前申请并通过审核,思想品德鉴定符合要求,可以申请毕业。

  (二)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还需通过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核,否则无法通过本次毕业审核。

  二、毕业申请办理程序

  (一)考生按规定时间进行毕业登记申请后,通过自学考试所在县(市、区)考办主管部门初审后,持身份证、全部准考证、实践考核(论文答辩)成绩通知单、免考证明等相关材料(网上有成绩的不需纸质材料),到所在县(市、区)考办办理毕业登记现场确认手续,并领取、填写《江苏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毕业生登记表》。

  (二)考生应认真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一律用蓝色或黑色墨水签字笔),字迹要清楚、整洁,自我鉴定一栏,考生要实事求是地从政治思想、工作(生产)表现、自学态度等方面进行小结,并如实填写。

  (三)思想品德鉴定,在职人员由所在单位负责,非在职人员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或乡(镇)人民政府负责。

  (四)考生在毕业登记时应确保本人的姓名、性别、身份证号等信息正确无误,如考生提供的信息有误,导致毕业生电子注册产生差错,后果自负。

  三、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核要求:

  (一)根据《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籍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要求,凡报考自学考试本段专业的考生,须进行本科段报考资格审核(以下简称“资审”),即对其前置学历进行审查。为了减轻考生提供学历证明材料的负担,为考生提供更加方便、快捷、准确的服务,我省资审业务均在系统中在线自助办理。

  (二)办理时间

  第一次:考生在论文答辩(毕业设计)报名提交后即可进入资审申请操作。

  第二次:对于第一次未能通过资审或错过第一次办理时间的考生,在毕业申请时提供一次补审机会。

  (三)资格审核材料清单

  1. 资审结果为“完全匹配”:不需要再提供任何资审材料。

  2. 资审结果非“完全匹配”的考生在毕业时须提供的纸质材料清单:

  (1)曾用名

  专科毕业后经公安部门批准更改了姓名,需按情况补充提供以下材料:

  户口本上有曾用名:提供含现用名及曾用名的户口本单页(即常住人口登记卡单页)复印件(市考办盖章确认)或户籍证明原件。

  户口本上无曾用名: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公民姓名变更证明》原件。

  (2)曾用身份证

  毕业后经公安部门批准更改了身份证号,需补充提供以下材料:公安户籍管理部门出具的《公民身份号码更正证明》原件。

  详细办理流程步骤如下:

  一、登录江苏教育考试公众信息服务平台(网址:http://sdata.jseea.cn/tpl_front/exam/home.html),提交毕业申请

  网上申请操作流程:

  第一步:进入系统后,点击毕业栏目

  

  第二步:在个人信息模块核对并填写考生的基本信息,其中打*号的信息为必填。

  第三步:上传毕业照片,照片要求见下图,如不能满足条件可以点击【裁剪小工具】辅助完成。填写完毕点击【保存并下一步】,进入下一页面。

  

  如图:

  

  第四步: 进入【考试成绩登记】,分三模块

  模块一

  下列模块针对:考生有本省多张准考证且其中成绩在本次毕业中需使用,则勾选相应准考证号,并点击【确定所选准考证】

  

  模块二

  下列模块针对:

  (1)考生有免考的课程,则勾选相应的课程(注意:是免考不是换考)。

  (2)有纸质实践成绩单或纸质转考成绩,如实填写即可,填写完毕后,点击【保存课程成绩】

  如无相关课程补充,直接跳过。

  

  模块三

  下列模块针对:

  (1)2000年以前老考生。

  (2)农村试验区专业课程替换。

  如无相关课程替换,直接跳过。

  

  注意事项:

  1、本省的全国计算机等级证书免考00018、00019、00051、00052课程的,请在毕业申请提交前先办理免考。办理方法为“一键免考”。理论与实践必须同时勾选。

  

  2、如果报名系统内姓名或身份证号与实际有误,请考生务必在现场审核时与审核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交公安部门相关户籍证明。

  二、现场办理5月25日至28日和12月1日至4日

  网上提交后等待1-2天,再次进入毕业申报系统

  在【现场确认提醒】一栏查看审核意见,通过审核的考生请按照回复信息带齐材料到苏州教育考试院(劳动路359号)办理毕业登记手续。

  

  材料包括:

  1、身份证原件,如身份证与准考证上号码不一致或姓名不一致,应到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证明,证明原件需上交。

  2、准考证,凡本专业课程考试使用过的准考证(如有本省外市的,在其它专业考过本专业课程的)均应全部上交。

  3、有外省转入成绩的:2008年11月以前从外省转入苏州的考生应提交该省考办提供的全部转考原始材料,仅凭外省通过的单科合格证书及准考证、介绍信不能办理毕业。2008年11月后从外省转入苏州的考生,在系统中查到即可。

  4、教育实习鉴定表(指师范类专业毕业的考生)。

  5、部分专业(如物流管理、采购供应管理、销售管理等)有资格证书课程的请交课程成绩单原件。说明:部分专业证书课程成绩在自考系统中无法显示,在网上申报毕业时,此部分课程成绩选择“实践”录入实际分数,采购专业证书课程成绩≥60分录入分数,50≤成绩<60分的,填“免”。

  6、在考生系统中资格审核模块里

  (1)如显示“已通过”,则考生不再提供另外材料。

  (2)如显示“未通过”需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原件,由于学历认证需要一定周期,请各位考生尽早对自己的原学历进行验证,以免耽误毕业。

  认证报告办理地点:江苏省高校招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南京市上海路203号)。

  (3)如显示“曾用名”,考生户口簿中有显示曾用名的,可提供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或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原件。

  (4)如显示“曾用身份证”,需提供公安户籍管理部门的证明原件。

  显示“曾用名”“曾用身份证”“未通过”现场交材料时除常规材料另准备准考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原毕业证书复印件各一份。(原件现场审核)

  三、现场审核通过后领取毕业生登记表

  登记表正面

  

  登记表背面

  

  四、递交毕业生登记表

  按要求填写完整后,在规定的时间内送到所在考办。

  五、领取毕业证书时间

  具体时间以当地考办公布的为准,一般在申请毕业1个半月后。以《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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