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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2023年10月自学考试对2016年以前的在籍考生(老考生)报考及毕业申请有关政策规定

2023年10月内蒙古自学考试报名即将开始,如您是2016年以前的在籍考生(老考生),请注意查收这份通知。

2016年以前的在籍考生(老考生),已经考试合格的课程和学分有效,仍旧执行2021年之前的专业计划,但不再安排专业课程考试。考虑到疫情对考生参加考试的影响,截止到2023年下半年,继续安排这些专业的毕业审核,按新专业名称颁发毕业证书。尚未获得毕业证书的老考生在截止申请毕业之前,可按下述办法选择报考课程:

(一)可选择目前开考课程中名称和课程代码相同的课程进行考试。

(二)所报考专业尚有三门以下(含三门)专业理论课没有合格成绩不能毕业的,可选择同层次相近专业的专业理论课或我区指定的“通用课程”(课程清单见附件二)参加考试,按照“一门顶替一门”的原则,取得原专业考试计划规定的课程门数即可按原专业申请毕业。

请注意:用于顶替的通用课程不得申请免考,考生所学自学考试专业计划中的课程不得重复选考。

(三)所报考专业尚有三门以上专业理论课没有合格成绩不能毕业的,可转入现开考专业参加考试,达到转入专业计划规定的合格课程及课程门数后,按照转入专业申请毕业。毕业论文及实践环节考核也需按新专业要求进行。

(四)考生也可选择将我区合格课程成绩(免考、实践环节考核及毕业论文成绩除外)办理转出,到其它省份继续报名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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