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大学:
一>申请材料清单
(一)《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一份;须正反面印制,手写、打印均可。
(二)《海南省自学考试毕业成绩单》一份;
(三)外国语水平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一份;
(四)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一份,无需报送证书原件;
(五)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复在A4纸的同一面上);
(六) 2张一寸蓝底彩色相片及同版电子相片(需求规格:jpg;内存<30K;电子版尺寸:120*160mm;以“身份证号码”命名文件)。
(七)《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审表》复印件一份(社会考生无需提供);
(八)毕业论文和查重报告电子版(PDF格式)以“专业全称+自考准考证号+姓名:论文题目(+查重报告)”命名。
(九)如实填写附件4论文信息抽检表,并与毕业论文、查重报告电子版一并发至指定邮箱66188895@hainanu.edu.cn。
上述材料必须准确、真实、完备、清晰,否则将无法受理学位申请。
二>申请报送要求
(一)毕业生申请报送要求
1.毕业生须准备申请材料清单中的第(一)、(二)、(三)、(四)、(五)、(七)项材料,顺序装订。
2.社会考生直接联系海南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进行报送;助学考生(在校及已毕业离校学生)联系各助学院校进行报送。
(二)各助学院校工作职责要求
1.根据学生毕业论文及课程成绩,列出本校重点联系毕业生名单,单独通知并确认回复。
3.收集学位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合格者按排序要求(先按专业代码排序;同专业内按准考证号由小到大排序)整理并上报。学位照片必须以身份证号码统一命名。
4.统一提交初审合格申请人的《本科毕业论文(设计)评审表》复印件(一份/人)。
5.填报附件4抽检论文信息表(电子版发联系邮箱),经办人及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三>报送单位及联系人
报送单位: 海南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报送地址: 海南大学社科楼C栋802室
邮寄地址: 海南省海口市人民大道58号海南大学社科楼C栋802室继续教育学院自考办公室
联 系 人: 王春嵩
联系电话: 66188895;13648600136
联系邮箱: 66188895@hainanu.edu.cn
附件:
附件1: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自考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doc
附件3:关于印发《海南省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实施办法》的通知.doc
海南师范大学:
一>申请材料
(一)《海南省普通高等学校成教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申请表》一式两份;须正反面印制,手写、打印均可;
(二)《海南省自学考试毕业成绩单》一份:助学点考生成绩单由海南师范大学自考办打印;社会考生成绩单由考生自行提供;
(三)外国语水平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四)本科毕业证书复印件(或《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一份,无需报送证书原件;
(五)本科毕业论文纸质版一份;论文检测报告纸质版一份;论文电子版(助学点考生以姓名+学号命名;社会考生以姓名+准考证号命名);
(六)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正反两面在A4纸的同一面上);
(七) 2张一寸蓝底彩色相片(规格30mm*40mm,背面注明姓名+身份证号);
(八)与纸质照片同版电子相片(需求规格:jpg;内存<30K;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文件)。
二>报送要求
(一)考生报送要求
1.考生须准备申请材料清单中的第(一)、(二)、(三)、(四)、(五)、(六)、(七)项材料,按顺序装订;
2.第(五)项材料中的电子版论文和第(八)项材料,助学点考生由助学点工作人员收集后发送到海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以下简称我校自考办);社会考生发送到联系邮箱;
3.助学点考生材料联系各助学点工作人员进行报送;社会考生直接联系我校自考办进行报送;
4.助学点考生材料报送截止时间为2023年5月9日。
(二)各助学点工作职责
1.各助学点务必将本通知及时传达到每一位考生,并要求考生及时查看通知,督促符合申请条件的考生按时提交材料;
2.收集学位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初审后退回外国语水平考试合格证或成绩单原件给考生),合格者排序(先按专业排序;同专业内按学号由小到大排序)整理后并上报。
3.填报《海南师范大学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申请学士学位汇总表》(电子版发我校自考办),纸质版签字、盖章后送到我校自考办。
4.考生材料电子版压缩后发送到我校自考办
三>报送地址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龙昆南路99号海南师范大学实验楼一楼继续教育学院自学考试科(海南师范大学自学考试办公室)
联 系 人: 许老师
联系电话: 0898-65815993
邮 箱: 102743971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