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海南省授予成人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暂行实施办法》(琼学位〔2007〕2号),现将2023年上半年自考本科毕业生学位申请及审核工作通知如下:
海南师范大学申请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品行端正;
(二)专业开考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按百分制计);
(三)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良或80分及(按百分制计)以上;
(四)毕业时间为2022年6月、2022年12月(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的我校自学考试助学点考生、主考学校为海南师范大学的社会自考学生;
(五)英语成绩合格:
1.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PETS-3考试笔试成绩50分及以上;或大学英语四级成绩355分及以上;或高等学校英语应用能力考试B级及以上合格证书;或雅思考试成绩5.0及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70分及以上;
2.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专业英语四级成绩50分及以上;或PETS-4考试笔试成绩50分及以上;或大学英语六级考试成绩355分及以上;或雅思考试成绩6.0及以上;或托福考试成绩80分及以上;
(六)毕业论文通过我校审核;
(七)学士学位授予申请每年受理一次,在学生取得本科学历证书后的一年内(以毕业证书落款时间为准)提出,超时未申请或申请未通过者不再补授学位。海南大学
海南大学申请条件
(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民道德规范,遵守学校管理规定,品行端正。
(二)专业开考计划规定的考试课程总平均成绩不低于65分(按百分制计)。
(三)毕业论文(毕业设计或其他毕业实践环节)成绩80分(按百分制计)以上。
(四)英语成绩合格:
1.英语成绩有效时间范围为取得考籍至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一年内。
2.(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PETS-3(全国公共英语等级三级)考试笔试成绩50分以上(含50分)。
3.(非英语专业本科毕业生)获得大学英语四级、六级及高等学校应用能力考试A级合格证书,可免考PETS-3考试。
(五)毕业生应在获得本科毕业证书后一年内提出学位申请,超时未提出申请或申请未获通过者不再补授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