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年海南自考毕业申请中总有一些考生不太清楚自考毕业申请的注意事项,从而导致申请毕业的不顺。希望看到这篇文章的海南考生,能有所帮助。海南自考是分社会考生和助学班考生的,这两类考生申请毕业的一些流程是有细微差别的,所以同学们千万注意了。
注意事项:
1.社会考生应到工作或户籍所在地市县教育局(考试中心)自考办提出毕业申请。
助学班的考生向所属主考学校提出毕业申请。考生应在规定时间内(周六、周日除外)到相关单位提交毕业申请材料,逾期不予受理。
2.申请毕业的考生应提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并按要求填写《毕业生登记表》一式两份,填写的内容要完整真实。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还应提交专科或以上学历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材料。材料应真实有效,对材料不齐全或是弄虚作假的不予受理。
3.市县教育局(考试中心)自考办负责受理本区域考生毕业申报工作,并对考生提交的材料原件,认真审查复核。审核人在材料复印件上签名,原件退还考生。
4.主考学校负责助学班考生的毕业资格初审工作。对申请本科毕业的考生,主考学校负责对其前置学历的审核,前置学历不符合毕业条件的不予受理。
5.考生在申请办理毕业证时,必须规范采集本人近期(一般为毕业前一年以内)的电子图像文件。考生因弄虚作假或冒名顶替等问题而造成无法办理毕业的,后果自负。
6.考生信息(姓名、身份证号等)有误需要更正的,必须在办理毕业前提出更正申请,并附上有效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7.考生已办理免考的课程,须提供经海南省自考办签批的免考审批表。
8.申请毕业的考生材料(含电子图像)由各单位统一受理,并于规定时间前前将毕业生申报材料上报到海南省考试局自考办,电子图像数据请通过海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报名系统上传,系统开通时间具体通知,逾期不上报材料或不上传电子图像的,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