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合格者,颁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住房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水利部按专业类别分别与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已取得造价工程师一种专业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的,考试合格后,核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统一印制的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
考全科(即一次考四科)
一级造价工程师考试成绩实行4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的4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考试科目,方可取得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免二科(符合免试条件)
免考基础科目的考试人员,考试成绩有效期为两年,考生须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方可获得一级造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证书。
增报专业(已获证书)
已获得资格证书,报名参加其他专业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只须参加专业科目且在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的,方可获得相应专业考试合格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