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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药考试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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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族


所学专业


医学学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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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    月


有效身份证件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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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用机构

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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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试用起止

时    间

(         )年(  )月至(         )年(  )月

主要试用

岗位(科室)

岗位(科室)

名称

带教老师评价

带  教  老  师

医师执业证书号码

带教老师签字

合格

不合格


























试用机构

考核意见

 

合格  (        )     不合格(        )

 

               单位法人代表/法定代表人签字: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

1. 本表黑线上方由考生自己填写,黑线以下由工作机构填写,本表缺项、涂改无效。

2.带教老师对考生从临床岗位胜任力、基本技能、医患关系、医际关系及职业道德操守等方面作综合评价是否合格,并在相应栏目划“√”。

3.军队考生须提交团级以上卫生部门的审核证明。

4.本表栏目空间若不够填写,可另附页。

附件:医师资格考试试用期考核证明.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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