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度医师资格考试报名材料上传说明
1.身份证明,所有考生均须上传。
2.学历证,所有考生(除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考生)均须上传。
3.学位证书。
4.学历证明材料,非大陆学历考生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本科学历为符合报考条件的专升本考生,还须提交专科毕业证书等。
5.学生证,在校研究生或2023年毕业的应届研究生须上传学生证和研究生学历学位证明。
6.试用期考核证明,所有考生均须上传。
7.试用机构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所有考生(除试用机构为军队医疗机构)均须上传。
8.带教老师执业证书复印件,所有考生均须上传。
9.港澳台居民及外籍人员参加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实习申请表。
10.助理医师资格证书和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助理升执业考生须上传。
11.应届医学专业毕业生医师资格考试报考承诺书。
12.《医师资格考试短线医学专业加试申请表》,申请加试考生必传,具有执业助理医师资格且符合报考执业医师条件的考生,注册执业范围须为院前急救、儿科。
13.所有考生(除军队现役、在校研究生、港澳台、外籍、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的考生)均须上传与试用机构一致的连续三个月的社保缴纳凭证。
14.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证明材料,传统医学师承或确有专长考生必传。
15.“西学中”相关证明材料,符合报考规定的西医学习中医人员必传。
16.乡医工作证明,与工作单位或工作单位所在区卫健部门签订的工作协议,报考乡村全科执业助理医师考生必传。
17.其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材料):
17.1以学术学位研究生学历(2014年12月31日以前入学)报考的考生还须提交相当于大学本科1年的临床或公共卫生毕业实习证明(毕业院校附属医院及研究生管理部门双盖章)。
17.2长学制学生在学期间没有本科毕业证的考生须上传研究生院或院校主管部门统一开具的本科学历证明及相当于大学本科1年的临床或公共卫生毕业实习证明(毕业院校附属医院及研究生管理部门双盖章)。
注:以上材料请考生根据自身学历、工作经历等情况如实上传,并非所有材料都需要。如因考生未将必要材料上传而导致审核未合格的,责任由考生自行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