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北京市财政局关于 监理工程师职业资格等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京发改〔2021〕347 号)规定,本项考试收费标准为每人每科 51 元。
(二) 考试收费票据采用电子票据,不再开具纸质票据, 电 子票据信息在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内以短信形式陆续推送 至考生的报名注册手机。考生可登录北京市财政局官网, 根据短 信提示自行下载、打印电子票据。报考人员可登录人事考试服务 频道“服务指南”栏目, 点击“问题解答”查看“电子票据领取”相关事宜。
(三)本次考试结束 30 个工作日后,还未收到电子票据信 息或者误删电子票据信息的考生, 请将本人姓名、身份证号、 手 机号 、 参 加 考 试 年 度 及 考 试 名 称 相 关 信 息 发 送 至 邮 箱 kszxcw@rsj.beijing.gov.cn。发送邮件后的 3 个工作日会有工作人员回复,并解决相关电子票据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