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 全国
执业药师 更多
导航 关闭
资讯资讯
科目科目
备考备考
地区资讯地区资讯
医药考试

关于广东省执业药师注册相关事项的通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于2021年8月25日发布“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相关事项的通告”,广东省办理执业药师变更注册、注销注册也无须交回原执业药师注册证书。

  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相关事项的通告

  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印发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的通知》(国药监人〔2021〕36号),执业药师申请变更注册、注销注册无须交回原执业药师注册证书,因此,我省办理执业药师变更注册、注销注册也无须交回原执业药师注册证书。

  特此通告。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事务中心

  2021年8月25日


分享到:
在线咨询
执业药师报考条件测评
姓名
手机
提交信息点击领取
相关推荐
选择考试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