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资格】江苏官方发文!允许乡村执业助理医师开中药了!
1、非中医类别医师,取得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资格,或取得教育部门认可的中等专科及以上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医学专业学历或学位,或取得省中医药主管部门颁发的《传统医学师承出师证书》、《传统医学确有专长证书》,或参加省级中医药主管部门认可的2年以上西医学习中医培训并取得相应证书,可开具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中药饮片处方(含长期处方)。
2、非中医类别医师经过省中医药主管部门认可的不少于1年系统学习中医药专业知识并考核合格后,可开具中成药、医疗机构中药制剂处方(含长期处方)。
3、《关于印发第一批国家重点监控合理用药药品目录(化药及生物制品)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19〕558号)发布前,已取得非中医类别医师资格并注册执业的,且在院校教育和毕业后教育中接受过中医学课程学习并成绩合格的,可以开具中成药处方,也可开具慢性病常用中成药长期处方。
4、三级医疗机构要严格按照以上要求,核定本单位非中医类别医师的中药处方权限,经单位审核后报市卫健委备案。各单位要落实处方点评制度,遵循中医药特点规律和中医辩证施治的原则,科学、规范开具中药处方,为患者提供方便、安全的中医药服务。
总结:各地发布的文件可以看出,西医已经考取执业医师证的医师,可以参加省级的中医培训提供中医服务,参加中西医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