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上半年江西省中小学教师资格面试需要各科目成绩合格且在有效期限内(笔试单科成绩有效期为2年)的才可报名,报名时间为4月14日9:00—4月17日17:30,面试时间5月13日至14日,面试内容、方式与程序如下:
面试内容、方式与程序
(一)面试内容
面试遵循教师资格考试标准和面试考试大纲,主要考查应试者职业认知、心理素质、仪表仪态、言语表达、思维品质等教师基本素养和教学设计、教学实施、教学评价等教学基本技能。
(二)面试方式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情境模拟等方式,通过备课(或活动设计)、试讲(或演示)、答辩(或陈述)等环节进行。
(三)面试程序
1.候考。考生持身份证件、面试准考证,按时到达考点,进入候考室候考。
2.抽题。考生进入抽题室,按照考点安排,登录“面试测评系统”,通过计算机从题库中随机抽取试题(幼儿园类别考生从随机抽取的2道试题中任选1道,其余类别考生只随机抽取1道试题),考生确认后,工作人员从计算机打印试题清单(考生须在试题清单上签名)。
3.备课。考生持备课纸、试题清单进入备课室,根据试题清单撰写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备课时间20分钟。
4.回答规定问题。考生由工作人员引导进入指定面试室。考生将身份证件、面试准考证交考官核验,核验无误后,考官从题库中随机抽取2道规定问题,考生回答,时间不超过5分钟。
5.试讲(演示)。考生按照准备的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进行试讲(或演示),时间不超过10分钟。
6.答辩。考官围绕考生试讲(或演示)内容和测试项目进行提问,考生答辩,时间不超过5分钟。
7.评分。考官依据评分标准对考生面试表现进行综合评分,小组评分情况应填写《面试评分表》,经组长签字确认备查;同时通过面试测评系统提交评分。
8.离场。考试结束后,考生上交试题清单、备课教案(或活动演示方案)后,考官归还考生身份证件、面试准考证,给予《放行条》,考生凭《放行条》离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