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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证书补贴申请条件

初级会计证书补贴申请条件:

1.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含36个月)以上的;

2.2017年1月1日起取得初级(五级)、中级(四级)、高级(三级)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

最高级别和高级别按2000元标准发放,中级别按1500元标准发放,初级别按1000元标准发放。即取得初级会计职称证书的,可按规定申领1000元职业技能提升补贴。具体标准及申请条件以本地财政、人社部门通知为准。

济南、北京、广西等地为鼓励会计人员不断进步,对企业职工发放职业技能提升补贴。会计专业资格证书在补贴申领范围之内,高级、中级和初级分别可申领2000元、1500元和1000元。

领取初级会计补贴需提交《技能提升补贴个人申请表》、本人身份证原件、社保卡或银行卡、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或专业类职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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