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本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经上级主管部门研究决定,原计划于2022年6月11日、6月12日举行的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暂停实施。2021年度参加本市二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已取得的合格成绩有效期相应延长一年。
后续考试安排,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及住建部考试安排变化情况确定。
特此通知。
上海市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委员会行政服务中心
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2022年4月27日
原文网址:http://rsj.sh.gov.cn/tgsgg_17341/20220427/t0035_140686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