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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省直有关部门、企事业单位: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计划及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厅发〔2023〕3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人事考试中心《关于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务工作的通知》(人考中心函〔2023〕30号)精神,为做好我省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试设置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设《建设工程经济》(客观题)、《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客观题)、《建设工程项目管理》(客观题)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主、客观题混合)4个科目。参加4个科目考试(级别为考全科)的人员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应试科目,参加2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免2科)的人员须在1个考试年度内通过相应应试科目,方可获得资格证书;参加1个科目考试(级别为增报专业)的人员须取得一级建造师资格证书后方可报名,通过应试科目后方可获得成绩合格证明,该证明作为注册时增加执业专业类别的依据。

其中《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包括:公路工程、铁路工程、民航机场工程、港口与航道工程、水利水电工程、市政公用工程、建筑工程、通信与广电工程、矿业工程和机电工程10个专业。

二、考区设置及报名要求

考试报名实行属地化管理,现工作地或居住地为湖北省的人员方可在湖北省内报名参加考试。

2023年度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考区设置武汉、黄石、黄冈、鄂州、咸宁、孝感、随州、十堰(神农架)、襄阳、荆门、荆州、宜昌、恩施、仙桃、天门、潜江、省直等考区。

各地住建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对报“考全科”和“增报专业”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各地人社部门负责对报考“免2科”的考生进行资格审核。

本考试报名证明事项推行告知承诺制。报考人员须仔细阅读《报考须知》,本人签署《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报考告知书》(电子文本),不允许他人代签承诺制报考告知书。报考人员承诺报考时所填报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有效,以及本人符合考试报名条件作出承诺,并承担虚假承诺的责任。报考人员应当按照考试组织机构核查规定和要求提交或补充提交有关证明材料。对逾期或不接受核查的,视为放弃考试资格。对不实承诺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根据人社部人事考试中心要求,为加强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事中监管,自2023年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报名起,如报考人员提交的境内高等教育学历学位信息无法通过在线自动核验,应在报名前及时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进行验证/认证,下载相关PDF格式在线验证/认证报告,报名期间按报名地考试机构要求上传相关验证/认证报告,接受人工核查,具体操作方式参见中国人事考试网考生问答栏目内容。

三、报考条件

(一)“考全科”报考条件

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降低或取消部分准入类职业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有关事项的通知》(人社部发〔2022〕8号)要求,自2022年起,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工作年限要求调整如下:

1. 取得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4年。

2.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3年。

3.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硕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年。

4. 取得工学门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专业博士学位,从事建设工程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1年。

为进一步明确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学历专业要求,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部门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1998年版、2012年版、2020年版)及原专业对照表编制了新版专业对照表,详情请见网址:http://www.cpta.com.cn/testCondition/1070.html。自2022年起,首次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的人员,参照新版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2022年以前曾报考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且滚动期内存在有效成绩的应试人员,仍可参照原专业对照表内容选择允许报名专业。

(二)“免2科”报考条件

符合“考全科”报考条件,于2003年12月31日前,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建筑业企业一级项目经理资质证书》,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可免试《建设工程经济》和《建设工程项目管理》2个科目,只参加《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和《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2个科目的考试:

1. 受聘担任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

2. 具有工程类或工程经济类大学专科以上学历并从事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工作满20年。

(三)“增报专业”报考条件

已取得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的人员,也可根据实际工作需要,选择《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的相应专业,报名参加考试。

四、考试大纲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大纲以《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大纲(2018年版)》为准。网址:

https://www.mohurd.gov.cn/gongkai/zhengce/zhengcefilelib/201811/20181105_238245.html。

五、考务日程安排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23年7月3日9∶00-7月13日20∶00。

(二)网上注册核查和资格审核时间

2023年7月3日9∶00-7月14日17∶00。

(三)网上缴费时间

2023年7月3日9∶00-7月15日18∶00。

(四)网上准考证打印时间

2023年9月4日9∶00-9月10日14∶00。

准考证打印网址:http://www.cpta.com.cn(中国人事考试网

(五)考试时间

一级建造师

9月9日 9∶00-11∶00 建设工程经济

14∶00-17∶00 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

9月10日 9∶00-12∶00 建设工程项目管理

14∶00-18∶00 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10个专业)

应试人员必须同时持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件(需与报名证件保持一致)原件方可参加考试。

六、考试收费依据和标准

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改革全国性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管理方式的通知》(鄂价费〔2015〕139号)和《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部分人事考试项目收费标准的通知》(鄂人社函〔2016〕238号)规定,《建设工程经济》《建设工程法规及相关知识》《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收费标准为61元/人·科;《专业工程管理与实务》科目收费标准为70元/人·科。

七、违纪违规处理

人事考试部门在事中事后进行抽查监管,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提供虚假证明材料报名或者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应试人员,根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有关规定,由证书签发机构宣布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并将其违纪违规行为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

在考试结束后对答卷进行雷同检测和认定,认定为雷同答卷或发现报名、考试中存在违纪违规行为的,将依据《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进行处理。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规定的,将追究其法律责任。违纪人员信息将在湖北省人事考试网公布,对严重、特别严重违纪的考生将通报考生单位(社区、村),中国共产党党员考试违纪的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处理。

八、有关要求

在考试组织实施过程中,各地要与当地卫健、教育、公安、网信、经信等部门密切协同,确保考试报名及组织实施安全、平稳、顺利。

各级人事考试机构不得指定任何培训,不得与任何培训机构有合作关系。

附件:1. 报考注意事项

2. 一级建造师资格考试代码及名称表

3.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报名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式样

湖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湖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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