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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省2022年一级建造师考试失信人员处理

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执业资格注册中心发布《2022年度一级建造师执业资格考试报考简章》,福建2022年一级建造师报名时间为2022年9月15日-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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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信处理

(一)报考人员应接受并配合考试组织机构的核查。

打印准考证前,报考人员未按考试组织机构要求接受核查的,考试报名无效,不予办理准考证。

考试后,在核查或者日常监管中发现报考人员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考试报名无效,已缴费用不予退还;取得成绩的,当次全部科目考试成绩无效;取得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的,资格证书或者成绩证明无效。

(二)报考人员应认真阅读准考证上的“考场规则”,诚信参考,自觉遵守《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1号)等有关规定,在考试结束后采用技术手段甄别为雷同答卷的考试答卷,将给予考试成绩无效处理。

(三)报考人员存在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承诺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取得相应资格证书或成绩证明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的,按有关规定处理。情节严重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四)加大联合惩戒力度,建立建设类资格考试失信人员黑名单制度。失信人员信息视情向社会公布,并通知当事人所在单位;同时将记入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诚信档案库的失信人员纳入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实施联合惩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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