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K416014 垃圾填埋与环境保护技术
目前,我国城市垃圾的处理方式基本采用封闭型填埋场;垃圾焚烧处理因空气污染影响实际应用受到限制。封闭型垃圾填埋场是目前我国通行的填埋类型。垃圾填埋场选址、设计、施工、运行都与环境保护密切相关。
一、垃圾填埋场选址与环境保护
(一)基本规定
(1)因为垃圾填埋场的使用期限很长,达10年以上,因此应该慎重对待垃圾填埋场的选址,注意其对环境产生的影响。
(2)垃圾填埋场的选址,应考虑地质结构、地理水文、运距、风向等因素,位置选择得好,直接体现在投资成本和社会环境效益上。
(3)垃圾填埋场选址应符合当地城乡建设总体规划要求,符合当地的大气污染防治、水资源保护、自然保护等环保要求。
(二)标准要求
(1)垃圾填埋场必须远离饮用水源,尽量少占良田,利用荒地和当地地形。一般选择在远离居民区的位置,填埋库区与敞开式渗沥液处理区距居民居住区或人畜供水点的卫生防护距离应大于等于500m。
(2)生活垃圾填埋场应设在当地夏季主导风向的下风向。应位于地下水贫乏地区、 环境保护目标区域的地下水流向下游地区。
(3)填埋场垃圾运输、填埋作业、运营管理必须严格执行相关规范规定。
(4)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应位于城市规划建成区以外、地址情况较为稳定、取土条件方便、具备运输条件、人口密度低、土地及地下水利用价值低的地区,并不得设在水源保护区和地下蕴矿区内。生活垃圾卫生填埋场用地内绿化隔离带宽度不应小于20m,并沿周边设置。
(三)生活垃圾填埋场不得建在下列地区
(1)地下水集中供水水源地及补给区,水源保护区;
(2)洪泛区和泄洪道;
(3)填埋库区与敞开式渗沥液处理区边界距居民居住区或人畜供水点的卫生防护距离在500m以内的地区;
(4)填埋库区与渗沥液处理区边界距河流和湖泊50m以内的地区;
(5)填埋库区与渗沥液处理区边界距民用机场3km以内的地区;
(6)尚未开采的地下蕴矿区;
(7)珍贵动植物保护区和国家、地方自然保护区;
(8)公园,风景、游览区,文物古迹区,考古学、历史学及生物学研究考察区;
(9)军事要地、军工基地和国家保密地区。
二、垃圾填埋场建设与环境保护
(一)有关规范规定
(1)封闭型垃圾填埋场的设计概念是:要求严格限制渗滤液渗入地下水层中,将垃圾填埋场对地下水的污染减小到最低限度。
(2)有关规范规定:填埋场必须进行防渗处理,防止对地下水和地表水的污染,同时还应防止地下水进入填埋区。填埋场内应铺设一层到两层防渗层、安装渗滤液收集系统、设置雨水和地下水的排水系统,甚至在封场时用不透水材料封闭整个填埋场。
(二)填埋场防渗与渗滤液收集
发达国家的相关技术规范对防渗作出了十分明确的规定,填埋场必须采用水平防渗,并且生活垃圾填埋场必须采用HDPE膜和黏土矿物相结合的复合系统进行防渗。我国现行的填埋技术规范中也有技术规定。
(三)渗滤液处理
生活垃圾填埋场的渗滤液无法达到规定的排放标准,需要进行处理后排放。但在暴雨的时候因渗滤液超出处理能力而直接排放,严重污染环境。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对环境的污染日益引起人们关注。
(四)填埋气体
发达国家禁止填埋气体直接排入大气,规定填埋气体必须进行回收利用,无回收利用价值的则需集中收集燃烧排放。我国目前填埋气体大都直接排入大气,缺乏回收利用。这种自然排放的方式对大气以及周边的环境都造成了危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