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小伙伴注意了!2020年1月17日,人社部发布了《关于印发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经济师开启重大改革!你知道实施新政策后初级经济师考试新增了什么专业吗?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修订印发了《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规定》和《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2020年初级经济师考试新增知识产权专业。
知识产权为新增考试专业,对于已取得其他系列职称的知识产权专业人员,如何实现过渡?
答:经济系列职称制度改革后,知识产权专业人员纳入经济系列,中级参加考试,副高级实行考评结合。关于知识产权专业人员的职称过渡问题,我们将与国家知识产权局共同研究,专门制定办法,另行公布。
已经取消的职业资格,能否对应经济专业技术资格?
答:按照国家职业资格政策,对于已取消的职业资格,已取得的职业资格证书继续有效,仍可作为水平和能力的证明。因此,国家明确取消的职业资格,原有证书对应经济专业技术资格的,仍可继续对应,并可作为确立相应层级职称的依据,作为报名参加高一级考试的条件。
考试时间:
原计划于10月31日、11月1日举行的2020年度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中级),调整至11月21、22日举行。
初级经济师考试科目:
初级经济师设2个科目,具体是:《经济基础知识》、《专业知识与实务》。
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科目设工商管理、农业经济、财政税收、金融、保险、运输经济、人力资源管理、旅游经济、建筑与房地产经济、知识产权等10个专业类别。考生在报名时可根据工作需要选择其一。
报名条件:
(一)凡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行和业务素质,符合初级、中级、高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的经济专业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考试。
(二)凡从事经济专业工作,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含高中、中专、职高、技校,下同)以上学历,均可报名参加初级经济专业技术资格考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