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副高级职称评审申报条件
一,关于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人员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 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博士后工作站和流动站工作,经考核合格的博士后人员,可直接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2、获得硕士学历或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3、获得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4、获得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二,关于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人员申报职称的学历、资历要求
1、获得其他专业博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2、获得其他专业硕士学历或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6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3、获得其他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术工作7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4、获得其他专业大学专科学历,取得中级职称后,从事专业技木工作9年以上,可申报评审副高级职称。
注意:
(一)对已实行职业准入的高校教师、中等职业学校教师、中小学教师、技工院校教师、卫生技术、兽医、新闻、播音、律师、公证等系列(专业)的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时其所学专业应与所申报专业相同或相近(同一大类),申报学历、资历要求仍按相应资格条件执行。
(二)申报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8 年12月31日。申报人员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截止时间可为各系列职称年度申报评审通知中所明确的申报材料受理截止日期。
另外,还有资历破格条件:
取得中级职称后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破格1、2年申报:
1、省(部)级科技进步、技术发明、自然科学、人文社会科学等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排名前5,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2、中国专利金奖、银奖的主要发明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或江苏省专利发明人奖获得者。
3、国家级二类和省级一类技能大赛第一名获得者。
4、除“以考代评”或“考评结合”的系列(专业)外,在我省企事业单位博士后工作站和流动站工作,经考核合格的博士后人员,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一致,可直接申报评审相应系列副高级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