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报要求
上海市工程系列初级职称具体规定如下,实行只聘不评
1.理工类相关专业中专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一年,经单位考核合格
可聘任技术员职务;聘任技术员四年可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
2.理工类相关专业大专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三年,经单位考核合格,可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
3.理工类相关专业本科毕业,从事工程技术工作一年,经单位考核合格,可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
4.对于先工作后取得在职学历的专业技术人员,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一年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二、申报范围
具有上海市户籍,或者办理了《上海市居住证》1年以上并在有效期内
在上海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
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不予受理(按国家规定办理延长退休手续的除外)。
三、申报形式
单位聘任
四、申报流程
1、由单位人事部门填写《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2017年版)(上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网(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便民服务——表格下载——人事人才——《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2017年版)》)
2、将填写好的表格交由单位行政负责人签章、加盖单位公章
3、本表一式三份(一份存入本人档案,一份存入单位档案,一份交本人保管)
A4打印,按要求归入个人人事档案和单位文书档案,存档可按档案管理要求剪裁。
五、报名时间及费用
单位聘任没有时间限制,随时可聘,无需费用
六、证书
上海市无助理工程师证书,《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就是聘任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