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迁市2022年初级职称初定时间暂未公布,参考往年申报集中受理时间为6月、9月、12月1-10号工作日,各县(区)职称办于15号前将汇总材料上报市职称办。
一、申报范围
(一)在我市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中介组织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在我市就业的自由职业专业技术人才。
(二)在我市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或江苏省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
(三)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认定。
二、申报条件
1.具备硕士学历或学位,或具备第二学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可初定助理工程师职称。
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满1年,可初定助理工程师职称。
3.具备大学专科、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在本专业技术岗位见习满1年,可初定技术员职称。
4.具备大学专科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5.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取得技术员职称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4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
6.在企业生产一线岗位,符合贯通条件的高技能人才,获得高级工职业资格或职业技能等级后,从事相关技术技能工作满2年,可申报评审助理工程师职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