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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咸阳市开展2022年度全市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级各有关部门:

按照咸阳市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总体安排,现将全市工程系列职称评审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一)我市企事业单位在职在岗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

(二)2022年12月31日前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的人员不得申报。

(三)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基本条件

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热爱本职工作,作风端正,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培训学习。从2018年开始,每人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公需课学习不少于24学时,专业科目学习不少于56学时。

3.申报人员近5年个人年度考核均为合格以上等次。

(二)岗位条件 实行专业技术岗位管理的单位,按照申报人数与空缺岗位数1:1的比例申报,当年能够空出的专业技术岗位,可以提前使用,空缺岗位数以人社部门审核为准。

(三)学历、资历条件 1.申报高级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聘任工程师2年以上;

(2)获得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取得工程师资格,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3)后取本科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4)大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5)后取大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5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6)在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中专毕业后直接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8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7)在县以下(含县级)基层单位工作,后取中专学历,累计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0年以上,聘任工程师5年以上。

2.申报工程师资格应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之一:

(1)获得博士学位,经考察合格,可认定为工程师;

(2)获得硕士学位或取得第二学士学位,聘任助理工程师2年以上;

(3)大学本科或专科毕业,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

(4)中专毕业,确因业绩突出,从事本专业工作15年以上,聘任助理工程师4年以上的专业技术人才,可由所在单位破格推荐申报评审工程师。

3.申报助理工程师资格必须具备下列学历、资历条件: 具备硕士学位或第二学士学位;或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工程技术岗位见习1年期满,经考察合格;或具备大学专科学历,聘任技术员职称资格后,从事技术工作满2年;或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学历,聘任技术员职称资格后,从事技术工作满4年。

(四)科研、业绩条件 1.申报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聘任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县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和具有援藏、援疆、援青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一条。具体如下:

(1)聘任工程师期间,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公开出版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3篇(其中第一作者不少于2篇,第3篇论文可用项目报告、专项工作总结、工程方案、设计文件等替代),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或在SCI、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独著5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5万字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均需提供查询网址;

(2)主持或作为主要完成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含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二等奖前7名,三等奖前3名);

(3)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为前五完成人;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均为前三完成人;

(4)主持或作为前七完成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5)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6)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建设、生产、技术改造项目,通过项目验收或鉴定,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7)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承担过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创新、成果产业化,产品研发、应用等项目,取得较好经济效益并获得中央企业集团、省属大型企业集团、厅局级或市级表彰奖励;

(8)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承担过1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9)参与编制过国家、省级、市级1项以上行业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10)主持或作为前五完成人解决过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对技术有较大提升,并通过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 (11)任大中型企业总工程师或生产技术负责人,企业销售额达3000万元以上,并安置300名以上人员就业,帮助企业完成了较大数额税收。

(12)在指导、培养中青年学术技术骨干方面发挥重要作用,指导工程师或研究生在实际工作中发挥重要作用。 对学历、资历不符合要求,但工作实绩突出的专业技术人才,达到上述科研、业绩条件中任意三条可破格申报。 2.申报工程师任职资格 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需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两条;县及县以下基层申报人员和具有援藏、援疆、援青1年以上工作经历的申报人员,具备下列业绩成果其中一条。具体如下:

(1)聘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在本专业较有影响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2篇,每篇字数不少于2000字;或在SCI、EI收录的期刊上发表专业论文1篇;或著有本专业学术著作1部,著作须具有ISBN书号,独著3万字以上或合著本人完成3万字以上,并有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均需提供查询网址。

(2)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科学技术奖(含最高科学技术奖、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科学技术进步奖、国际科学技术合作奖);或者省(部)级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奖三等奖以上奖励。

(3)作为参与人获得国家授权的发明专利1项以上;或获得国家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2项以上。

(4)作为参与人承担过国家科研攻关项目或国家重点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5)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省(部)级科研项目,并具有相关政府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6)作为参与人完成1项以上大中型工程设计、生产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7)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大中型企业的技术改造、技术引进创新、设备改进、成果产业化等项目,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8)作为参与人承担过1项以上重点新产品的研制、设计制造、安装或调试工作,通过项目鉴定或验收,经实践检验并经同行专家鉴定,公认取得较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9)作为参与人编制过国家级、省级、企业1项以上技术标准、技术规范,该标准或规范已颁布实施,并具有相关部门文件证书等证明材料。

(10)作为参与人解决过企业重大关键技术难题,填补行业内某一技术领域空白(或对技术有较大提升),并通过相关部门鉴定或验收。

(11)担任中、小型项目负责人或技术负责人;或者主持过小项目的全过程施工,在提高工程质量、降低工程成本方面取得显著成效;或者参与了相关行业课题调研;或者能够撰写专题技术报告。

(四)对职称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不做统一要求,由用人单位根据岗位需要自主确定。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

1.近三年来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重大损失、产生恶劣影响的;

3.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的;

4.企业、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的;

5.提交弄虚作假材料的,一经查实,取消当年参评资格,并在全市通报批评,三年内不得重新申报。

四、评审程序及时间安排

(一)安排部署(2023年2月3日前) 各县市区人社局、工信局,市级各有关单位及时公布评审通知的参评条件、工作程序及时间安排、监督举报电话及电子邮箱等相关事项。

(二)个人申报(2023年2月25日前) 申报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http://1.85.55.147:7221/zcsb进行注册申报,按照网页提示要求准备相关电子支撑材料并填写相关信息后,系统自动生成《2022年度工程系列职称评审简表》(以下简称《评审简表》)。本人确认无误后,将本人签字的《职称申报诚信承诺书》等参评材料信息上传至所属单位。申报人员需对其申报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申报初级职称由个人所在单位报送纸质版。(市本级各单位将材料报送至市专业技术鉴定服务中心;县市区初级职称申报人员将材料报送至各县市区人社局。)

(三)逐级审核(2023年3月10日前)

1.参评人所在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申报系统,审核申报人员的申报信息,并将申报人员《评审简表》在本单位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将《公示证明》、《空缺岗位审核表》以JPG或PDF格式按照管理权限逐级上传。

2.各县市区人社局通过访问陕西省职称管理信息系统,审核辖区内参评人员申报材料,由县市区人社局汇总审核通过人员;市级有关单位通过互联网访问陕西省职称网上申报系统,审核所属申报人员的材料,并将审核通过人员的材料提交主管部门汇总。

3.汇总部门出具审核通过人员《评审推荐函》,通过系统导出《咸阳市2022年度工程系列职称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打印加盖公章后生成JPG或PDF格式文件,分别上传至申报系统对应位置,并将审核通过人员材料推送至市人社局。同时,以正式文件向市人社局报送申报和审核情况。

(四)评审及公示(评审时间另行通知) 市人社局、市工信局按照职称评审的相关规定完成评审工作。评审结果在市人社局门户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五、有关事项

(一)职称资格确认 外省(含中央驻陕、军队转业)调入我市的工程系列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确认,按照职称工作要求和我市对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条件进行重新确认。

(二) 职称资格转换 已评聘非工程系列的专业技术人员,确因工作需要而转换到工程技术岗位,须在工程技术岗位工作满一年以上,按照职称转换工作要求和本专业技术职务任职条件进行转换评审。

(三)全日制研究生认定及评审 全日制院校硕士研究生毕业,在本工作岗位满2年,满足中级申报条件,研究生学历专业如与所从事专业一致,经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可认定中级职称;研究生学历专业如与所从事专业不一致,经个人申报、单位审核推荐,可申报中级职称评审。全日制院校硕士研究生毕业人员按原规定取得初级职称的,在初级职称岗位工作满2年以上,具备中级职称申报条件的,可申报晋升中级职称。已认定初级职称的硕士研究生不得再次申请认定中级职称。

(四)高技能人才职称评审 高技能人才申报专业技术职称,本人从事专业须与申报的专业技术职称专业相同或相近,具体评审条件按《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技能人才与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工作的通知》(陕人社发〔2021〕36号)执行。

(五)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 根据人社部和相关国家部委文件规定,专业技术人才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与职称有对应关系的职业资格,即认定其具备相应系列和层级的职称,并可作为申报高一级职称的条件,对应关系按照省人社厅《关于明确部分职业资格与职称对应关系的通知》(陕人社函〔2019〕181号)执行。

(六)评审政策倾斜

1.根据省人社厅《关于印发进一步改革完善基层专业技术人才职称工作的实施意见》(陕人社发〔2017〕47号)文件精神,对县及县(不含市辖区)以下基层专业技术人员参加职称评审时,予以政策倾斜;

2.援藏、援疆、援青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评审,注重考察援派期间工作业绩、实际贡献和支援成果。对论文、科研成果不作硬性要求,工作总结、业绩成果、技术推广总结等可替代论文要求。对继续教育学分不作要求。援派期为3年的,援派期满后可提前申报高一级职称。

(七)高级职称考核认定 鼓励专业技术人才围绕中央和省市重大战略和社会需求,潜心研究、攻坚克难,提高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创新能力。对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职称评审按照《陕西省突出贡献人才和引进高层次人才高级职称考核认定办法》(陕人社发〔2019〕40号)要求执行。

六、相关要求

(一)参评人员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学习《咸阳市2022年度工程系列网上评审申报系统填报说明》,按照《说明》规范进行操作,以免耽误正常申报进程。

(二)参评材料若存在涉密情况的,参评材料须进行脱密处理,在线下以纸质形式报送,所有报送材料不再退回。

(三)参评人员的学历、任职资格年限计算时间截止为2022年12月31日。手册、论文集、增刊、专刊、特刊、论文刊用通知、用搞清样均不能作为参评论文。

(四)所有参评人员均须参加专业答辩,答辩安排另行通知。

(五)请参评人员及各单位按时完成申报、审核、上传等工作,参评人员申报时间截止2023年2月25日,各县市区人社局,市级各有关部门审核时间截止2023年3月10日,逾期不再受理。

(六)按照陕价费调发〔2001〕67号、陕价行函〔2006〕230号文件规定,高级职称评审每人400元,中级职称评审每人200元、初级职称评审每人100元,具体缴费形式、时间另行通知。 市人社局联系电话:33210252 市工信局联系电话:32086637 市专业技术鉴定服务中心:33555988(资料报送) 省技术支持:杨阳  029-85211087

附件:1.咸阳市2022年度工程系列网上评审申报系统填报说明

2.咸阳市专业技术人员空缺岗位审核表

3.咸阳市2022年度工程系列任职资格申报汇总表

4.申报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

5.工作证明

6.公示证明

咸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咸阳市工业和信息化局 2023年1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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