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推进技能人才和专技人才评价的双向贯通,我市专门成立了苏州市高技能人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全市工程系列高技能人才的中初级职称评审工作。高级职称仍按原渠道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2023年苏州市职称评审申报对象及范围
本文所指高技能人才是指取得高级工、技师、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人员。高技能人才参加工程系列中初级职称评审均由苏州市高技能人才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委员会负责。
其他规定
(一)中心不受理中介公司代为申报的材料,申报材料一律由申报人所在单位或申报者本人直接递交。
(二)申报人同一年度同一职称层级原则上只能向一个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请。同一单位申报相同职称系列(专业)相同层级的人员应统一报送同一评委会,不得多头报送。
(三)专业技术人员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2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3年4月30日。
(四)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等所有材料真实可靠。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报送省人社厅记入全省专业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3年。
(五)本通知未尽事宜,按照省、市现行职称政策执行,由市职称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