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位 全国
职称评审 更多
导航 关闭
资讯资讯
备考备考
地区资讯地区资讯
建工考试

交通工程师职称评定条件

  申报条件

  一、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人员,必须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努力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积极完成本职工作,成绩显著;遵纪守法,作风正派,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能够坚持正常工作,积极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二、学历、资历条件

  1.交通高级工程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高级工程师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二年以上;

  (2)硕士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八年以上,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十年以上,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工程师工作五年以上。

  2.交通工程师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报评审工程师任职资格:

  (1)博士研究生毕业后,或硕士研究生毕业后并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经考核合格可认定工程师;

  (2)获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三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三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五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工作七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4)参加工作后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的上述相同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达到上述规定的相应年限,取得助理工程师任职资格,并在职后取得达标学历后从事助理工程师工作四年以上。

  三、破格申报条件

  (一)破格申报高级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第1条,或第2至第6条中的两条:

  1.获国家科技奖,或获省(部)级科技奖一等奖的主要贡献者。

  2.获省(部)级科技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或获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两项以上的主要贡献者;或获市(厅)级科技奖一等奖两项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3.在国际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或发表过一篇论文;或在全国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或发表二篇论文;或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三篇以上有学术价值的论文。

  4.完成并正式出版过有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的专著、译著或教材的主要作者。

  5.在省(部)以上重大工程建设、重大攻关、重大技术改造项目中,主持大型桥梁、港口、航道或高等级公路设计的主要技术骨干,并获得省级以上优秀设计奖者;主持大型桥梁、港口、航道或高等级公路施工与监理,并取得省级以上优质工程奖,或主持的大中型项目经省(部)主管部门组织竣工验收两项以上等级评定为优良者。

  6.直接主持管理过国家或省重大项目或大中型企业,解决了重大技术难题或重大关键性技术问题,其管理水平或技术水平得到了省内外同行专家认可,并取得显著经济和社会效益者。

  (二)破格申报工程师职务任职资格,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中的两条(第1或第2条必备其一):

  1.获省(部)级科技奖三等奖或市(厅)级科技奖二等奖以上的主要贡献者;或正式出版有学术价值专著(5万字以上)或译著。

  2.在省(部)级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交流或在专业学术刊物发表过二篇以上有学术价值的论文。

  3.获市(厅)级科技奖三等奖两项以上的主要贡献者。

  4.承担的大中型项目有两项以上被省(部)业务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等级评定为优良者,并有证据表明在该项目中发挥了突出作用者,或主持的大中型项目中有一项被省(部)业务主管部门组织验收,等级评定为优良者。

  5.在主持或管理相关技术业务工作中,解决了较重大技术难题或关键性技术问题,其管理水平或技术水平以及取得的效益得到省内同行专家公认者。

  凡破格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在具备上述条件的同时,还必须参加由评委会组织的专家答辩,成绩合格者,方可提交评委会评审。各级评委会原则上不受理越级破格申报。

  四、申报评审交通运输专业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聘期内年度考核或任职期满考核为称职以上,其中,破格申报人员,近两年年度考核至少有一次为优秀。

  五、获取及处理信息的能力

  1.掌握一门外语,水平达到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标准。

  2.掌握计算机技能,水平达到湖北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规定的标准。

  第五条、评审条件

  一、高级工程师

  (一)专业理论水平

  1.具有系统广博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掌握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现代化管理的发展趋势。

  2.掌握本专业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章,熟悉与本专业有关技术与管理方面的知识、政策和法规;掌握工程概预算方面知识;具备指导本专业工作中与相关专业相互配合、协调的能力;能够指导工程师、研究生的工作和学习;能够参与当地国民经济的发展规划或交通部门经济发展计划的制订与评价鉴定工作。

  3.能运用本专业基础理论和技术,解决本专业工作中的关键技术性问题。

  (二)实践经验及工作能力

  按从事的工作及专业划分,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科学研究及工程技术管理

  (1)有较高的政策水平、技术经济管理水平和决策能力,能处理比较复杂的科研和管理难题,做出较高水平的决策。

  (2)能独立承担重要研究课题,或具有主持和组织重大科技项目研究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领域重要科技项目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3)掌握现代科技管理的理论和方法,有丰富的科技管理经验,能组织实施重大科技攻关或推广工作。

  2.规划勘察设计

  (1)能独立主持、组织复杂大型桥梁和高等级公路或大中型港口、航道工程项目的规划勘察设计,并能解决本专业领域的关键技术问题,取得有实用价值的规划勘察设计成果。

  (2)能承担项目主持人的职责,能够提出最佳技术方案,指导规划勘察设计工作,能主持或完成大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各项工作。

  (3)能作为项目主管,主持大型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设计文件的审核,或主持组织大型项目的外业验收。

  3.施工与监理

  (1)具有独立组织或主持完成特大型桥梁或高等级公路或大中型港口、航道工程或其他大中型建设项目的施工、监理的能力。

  (2)能够正确地应用技术政策和规程、规范,解决大中型项目施工中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3)除本专业外,对机械、机电设备,自动化管理设施的应用和企业管理有独到之处,能胜任特大型工程的技术指导。

  4.路桥港航养护及管理

  (1)具有设计、施工、科研方面较丰富的技术知识,同时熟悉企业经营管理、技术管理并有较全面的能力,能完成大中型工程建设项目的调度,或负责其中主要技术管理工作。

  (2)能主持完成二级公路以上公路的养护和大中修技术改造工程或一个以上大中型或三个以上小型港口、航道工程项目的建设和维护管理,并负责完成其中的主要技术工作,使工程全面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

  (3)能对高等级公路和特大型桥梁或大中型港口、航道工程的收费、养护、安全等全面进行管理并完成相应的技术工作。

  5.交通工程

  (1)有较全面的本专业业务管理能力与决策水平,能主持对高等级公路与交通工程(含水上交通工程,下同)业务相关的通讯、监督监控、费收、场站、供电、环保等技术方案的审查或进行技术指导工作。

  (2)能主持高等级公路及港航通讯、监控、供电等设施的设计、施工,或场站设计、施工,并能解决其中的关键性技术问题。

  (3)能主持高等级公路或港口、航道环境评估或环境监测工作,并解决其中关键性技术问题。

  (4)有较全面的交通工程管理知识,对费收管理、收费站管理及安全工作等有独到的见解与措施。

  6.水上救助打捞工程

  (1)能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完成复杂的救助打捞工程项目,负责完成主要技术工作。

  (2)能主持完成救捞装备和仪器的维修、检定和测试,负责完成主要技术工作。

  (三)业绩与成果

  1.在工程师任职期间,取得下列成果之一:

  (1)获国家科技奖,或获省(部)级科技奖的主要贡献者。

  (2)获市(厅)级科技奖一、二等奖两项的主要完成者,或获市(厅)级优质工程、优秀设计奖的主要完成者。

  (3)主持或作为技术骨干在引进、推广交通技术管理先进经验、科技项目或计算机应用软件开发和所提主张或建议被省级管理部门采纳,至少有一项获得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并经上级主管部门认定者。

  (4)组织或主持完成特大型桥梁或高等级公路或大中型港口、航道等重大项目的规划、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监理、质检、环保等二项以上,并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者。

  (5)组织或主持完成中型以上公路建设项目或小型以上港口、航道建设项目的规划、可行性研究、设计、施工、养护、监理、质检、环保等二项以上,并经上级主管部门验收合格者。

  2.在工程师任职期内,撰写以下论文、著作之一:

  (1)在权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较高水平的技术著作,或正式出版专著、教材和各类技术手册三万字以上。

  (2)独立或为主在国家学术会议或学术刊物上发表一篇论文,或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二篇或省(部)级学术会议上发表学术交流论文三篇以上。

  (3)省(部)级颁发的交通经济管理或技术管理方面的标准、规程、规划、条例、办法等的主要撰稿人。

  (4)独立撰写科研报告、专题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总结等二篇以上,其中至少有一篇被二名以上专家认定有创新和较高技术学术水平。

  二、工程师

  (一)专业理论水平

  1.较系统地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知识和技术知识,较熟练掌握工程概预算等其他相关专业知识,熟悉本专业国内外现状和发展趋势。

  2.有一定的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科技管理和施工生产技术管理的实践经验;能采用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工程技术研究、设计水平、科技管理、施工、生产、监理、技术管理水平和经济效益等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二)实践经验与工作能力

  按从事的工作及专业划分,应分别具备下列条件:

  1.科学研究及工程技术管理

  (1)具有一定的科学技术管理水平,能处理管理工作中较复杂的业务及技术问题,并取得一定成效。

  (2)具有承担较大科技项目的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3)作为重大科技项目的技术骨干,并能解决其中较重要的技术问题。

  2.规划勘察设计

  (1)具有独立承担较复杂路网、线路、桥梁、港口、航道、路基路面等规划勘察或设计工作的能力。

  (2)能作为主要技术骨干独立承担并胜任大型桥梁、港口、航道、高等级公路的勘察设计(含规划、可行性研究)中部分专项技术工作。

  3.施工与监理

  (1)能独立组织或主持中型以上的公路项目或港口、航道工程项目的施工,能编制较好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监理规程,具有一定的企业管理、技术管理及较全面的综合管理经验和水平。

  (2)能独立承担并完成大型公路工程项目或港口、航道工程项目中部分较复杂的专业技术工作。

  4.路桥港航养护及管理

  (1)具备县级以上路桥港航养护部门计划、经营管理、技术管理、机械、材料等方面的较全面的知识及一定的管理能力,能独立承担并胜任较重要的技术及管理工作。

  (2)能独立承担并完成路桥港航的养护与大中修工程,使工程达到规定的技术要求。

  5.交通工程

  (1)能独立承担或作为技术骨干参加并完成与交通工程专业相关的通讯、监控、供电、场站(港)建设设计、施工中的相关技术工作,能解决其中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2)能参加完成本专业市(厅)级以上科研与技术开发项目,完成本专业的技术工作,撰写本专业的技术性文件、资料,能将本专业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用于实际工作。

  6.水上救助打捞工程

  (1)能参加完成较复杂的救助打捞工程项目,负责完成部分主要技术工作,能完成救助装备和仪器的一般故障检修和日常维护工作。

  (2)能参加完成本专业市(厅)级以上科研与技术开发项目,完成本专业的技术工作,

  撰写本专业的技术性文件、资料,能将本专业国内外先进技术和经验用于实际工作。

  (三)业绩与成果

  1.任助理工程师期间,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

  (1)参加完成的项目获省(部)及市(厅)科技奖或优秀设计、优质工程奖。

  (2)结合生产和技术管理总结出有指导性的经验,取得有实用价值的技术成果和经济效益。

  (3)独立承担或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的中型以上项目的设计、施工、监理、技术管理等专业技术工作在一项以上,并经验收合格。

  (4)提出过与本专业相关的合理化建议并被采纳,取得较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5)作为主要技术骨干完成市(厅)级以上科技项目的研究,经技术认定为具有省内先进水平,或取得较显著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2.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以下论文、论著之一:(1)在科技刊物上发表过或在重要学术刊物上发表过有一定水平的论文或技术著作。

  (2)独立撰写科研报告、专题报告、可行性研究报告、技术总结二篇以上,并至少有一篇被专家认定有一定技术学术水平。

分享到:
在线咨询
工程师职称申报资格测评
姓名
手机
立即测评点击测评
相关推荐
选择考试省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