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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2年度上海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应用技术类)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为加快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人工智能创新发展的“上海高地”,加强本市人工智能产业人才队伍建设,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工业信息化部《关于深化工程技术人才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19〕16号),市政府办公厅《关于本市推动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的实施意见》(沪府办发〔2017〕66号),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称评审管理办法》(沪人社规〔2021〕30号)等文件精神,现将2022年度工程系列人工智能(应用技术类)专业中级职称评审有关申报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机构和评审重点

上海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应用技术类)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以下简称中评委),负责本市除产业化应用中级职称评委会已设立的相关专业以外的人工智能应用技术专业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中评委下设2个专业学科组,具体专业范围如下:

学科组

受理专业范围

人工智能应用技术开发

图像识别和处理、语音识别和处理、

文字识别和处理、机器自我学习等

人工智能赋能应用

智慧金融、智慧教育、智能社区管理、智能安保系统、智能交通和导航、智能楼宇管理、智能仓储和物流、智能能源

由于人工智能技术已在汽车、仪表、计算机等行业得到了广泛应用,工业和信息化系统现有的各个中级工程师评委会已经设立了与人工智能应用技术相关的专业学科组和人工智能专业方向(见附件1),申报人可以结合自己的行业和专业情况,向相应中级职称评委会的人工智能学科组或专业进行申报。

今年评审工作的重点是坚持以用为本,对大上海保卫战、“防疫情、稳经济、保安全”等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人才适当倾斜。同时,充分发挥人才评价“指挥棒”作用,引导工程技术人员投身国家及本市急需紧缺项目,克服唯学历、唯获奖、唯论文倾向,激发工程技术人才创新创造创业活力。

二、申报范围

(一)在本市企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相应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的在职专业技术人员,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岗位),拟聘任工程师职务(岗位),至申报截止当日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符合本通知规定条件的人员。

1、具有本市户籍;

2、持有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

3、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二)下列情况者不在申报范围内:

1、已办理退休手续或当年度达到退休年龄的

2、上一年度参加本市工程师职称评审未获通过者(其后有重大业绩者除外,重大业绩指省部级以上获奖,或出版过专业论著)。

三、申报条件和要求

(一)基本条件

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和国家法律、法规,恪守职业道德,具有良好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无相关不良诚信记录,无尚在有效期中的行政处罚。

(二)学历、资历条件

1、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博士学位,经考核合格。

2、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硕士研究生学历,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2年。

3、获得理工类相关专业大学专科、本科学历,取得工程师任职资格并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满4年。

4、对于先评聘助理工程师职务,后取得相关专业在职本科及以上学历的人员,在取得在职学历后从事工程技术工作满1年方可按在职学历计算资历年限。

5、任职资历自按规定聘任助理工程师职务起算,计算到2022年6月30日。非就业状态、在行政管理或工勤等岗位工作的经历不能作为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在计算时,因专业技术岗位变动、待岗待聘、长病假、参加全日制教育等不在本专业技术岗位工作的时间需相应扣除。受聘助理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需提交单位出具的聘任文件或提供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一印制《专业技术职务聘任表》以示证明(http://rsj.sh.gov.cn—便民服务—表格下载—人事人才)。

(三)工作业绩和专业能力要求

受聘助理工程师职务以来,具备以下能力的:

1、有独立承担较复杂项目的研究、设计工作能力,能解决本专业范围内比较复杂的技术问题。

2、有一定从事工程技术研究、设计工作的实践经验,能吸收、采用国内外先进技术,在提高研究、设计水平和经济效益方面取得一定成绩。

3、有一定从事现代生产管理和项目技术管理的实践经验,能独立解决比较复杂的生产管理和项目技术管理能力。

4、具有指导助理工程师工作的能力。

5、高技能人才评审重点:解决生产难题、参与技术改造革新等方面的能力和贡献,着重考察技能技艺、工作实绩、生产效率、技术和专利发明、科研成果、技能竞赛成绩等。

(四)论文论著/技术总结要求

提交在任助理工程师期间撰写与本人工作、专业内容密切相关的论文(论著)或项目技术总结,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1、提供本人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撰写的不少于3000字的专业技术论文1篇(合作撰写论文原则上不超过3人)。

若申报人的论文在专业刊物上公开发表的,须在申报系统上传发表刊物的封面、目录、论文内容及封底。

若申报者以外文发表的论文作为主审论文,需同时提供中文译稿,且专家审核时以中文内容为准;非主审论文的外文论文请提供中文内容概要简介。

2、提供本人承担的科研项目、生产项目或工程设计项目的技术工作,独立撰写项目技术工作总结1篇。

提供项目技术总结代替论文的,项目技术总结应阐明项目水平,并写明本人在项目中所承担的岗位职责、专业技术能力、创造性的作用贡献以及解决的技术难题。项目技术总结须由单位审核并出具申报人独立撰写的证明。为确保申报者参与项目的真实性,须同时提供申报者主持或为主参与的项目立项、结项、验收、鉴定等相关材料。

若申报人提供2篇以上论文(论著)或项目技术总结的,应确认其中一篇为主送论文。

大学毕业或学位论文,以及项目(工程)设计说明书、产品说明书,可行性研究、立项申请、结题报告以及项目技术报告、测试报告,产品标准,专利申请报告等不可作为申报论文。

为防止出现学术腐败,评委会将对部分提交的论文进行重合度检查,若申报人本人已进行过论文“查重”的,可将“查重”报告随论文一并提交。

(五)单位工作考核及公示要求

申报者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应对申报人能力、业绩提供综合评价意见和近三年工作业绩考核为合格及以上材料(附件3)。为确保职称申报程序公正,所在单位对申报人提出的职称申报情况应在相关范围内予以公示。

(六)继续教育要求

按照国家和本市相关要求,需完成继续教育课程不少于60学时。考虑到受疫情影响,今年部分学时不足的,允许“先参评后补训”。具体如下:

1、公需科目。需完成必修课程不少于30学时。各公需科目培训课程安排和报名事宜,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s://www.sacee.org.cn,进入“公需科目培训”栏目)查询《2022年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公需科目培训实施计划》。

2、专业科目。累计完成专业科目继续教育30学时,专业科目具体报名事宜,请登录“上海市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网”(https://www.sacee.org.cn,进入“专业科目培训”栏目,查找“上海市经信委工程系列直属、土建、人工智能应用”)。已参加的仪表电子专业、计算机技术与应用等高评委的专业技术教育,其学时将继续被认可为本评委会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时。2018年以来参加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举办的《计算机与信息技术应用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所获得的学分学时,提供学习证明,也可以作为专业科目继续教育的学时。

(七)专家面谈(视频)要求

如专家认为部分申报人的申报材料确有需要当面沟通的,将另行以平台短信通知。

四、网上申报操作办法和注意事项

(一)网上申报操作办法

登录上海市职称服务系统(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共服务平台(http://ggfw.rsj.sh.gov.cn)—网上办事——职称申报),先按要求用手机“随申办市民云”APP进行注册用户信息,然后再填写基本资料,选择所要申报的上海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应用技术类)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及专业学科组,按照要求上传规定的申报材料附件。凡要求提供的附件材料均应上传至系统。申报材料填写和附件上传完成后,经检查无误,点击提交,同时打印申报表(请确认上传附件不携带病毒,否则可能导致材料上传不完整而影响评审)。

(二)申报注意事项

1、申报人在网络申报系统截止日期前需完成内容填报,并进行第一次提交,否则将无法参加今年的评审。申报人完成第一次提交后,要经常登录申报系统查看评审进程。若出现评委会审核退回状况,请及时按反馈意见进行修改补充,并勿忘修改后再次提交。未在评委会规定修改截止日前完成修改并提交,将视为放弃今年评审。

2、工程系列评审中项目情况是考察申报者工作业绩的重要依据,因此,项目情况是必填的内容,注意填写的工程项目必须是取得工程师以后完成的项目,并且所列的立项单位、项目经费等所有内容都必须填写完整,最后需提交的附件内容包含项目立项报告、验收报告、获奖证书等(可制成一个文件提交)。项目论证结论填写时必须与验收报告结论相一致,并提供相应证明材料,不得随意填写“国际先进”、“国内领先”等申报人的主观结论。

3、“专利、课题”栏中填写的专利必须是已经授权的专利,处于受理或公示阶段的专利都不作为评审依据,请勿填写。且专利必须提供国家专利局颁发的专利授权证书;需以发明专利进行学历破格者需提供第三方(专利使用方)出具专利应用情况证明。

4、事业单位的申报人必须提供事业单位缺额申报的证明,并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和上一级(局级)人事部门的盖章确认。

5、“工作业绩”栏中的个人工作业绩填写后,请将该内容的word版也上传至该栏的“附件”中,以便专家评阅查看。

6、职称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成绩不再作为申报本评委会的前置条件,申报人可提供聘任现职称以来,能够反映本人外语和计算机应用能力水平的材料,供评审参考。

五、申报材料及要求

(一)对申报者的要求

1、申报人须首先从申报系统“相关表格”栏目中下载并仔细阅读《网上申报材料填写要求》。

2、网上填写完成后自动生成《中级职称评审申报表》一式2份(单独装订),其中单位盖章页用彩色扫描后上传至“单位意见”栏。将《中级职称评审申报表》做成完整的PDF文档,上传至“相关表格”栏目。

3、填写上报《人工智能(应用技术类)专业中级工程师申报自荐综合材料》(附件2)一式2份(单独装订)。

《自荐综合材料》应能反映申报人的专业能力与业绩以及综合方面的情况。申报人应按要求如实填写,网上上传自荐材料时,须在《自荐综合材料》“申报人签名处”亲笔签名,并加盖单位章后扫描后黏贴在《自荐综合材料》最后页上传。

4、主审论文一式2份(单独装订),其他论文一式1份(单独装订)

公开发表的论文上传时需包含杂志封面、目录和文章页彩色扫描件;以项目技术总结报告作为论文上传时需包含有本人签名的文章内容、单位出具的项目情况证明、推荐专家出具的书面签名的推荐材料。

5、扫描上传规定的各类证书证明原件材料,并提供下列材料复印1份,按序装订成1册提交。

(1)学历、学位证书(高中起始的学历或学位证明);

(2)受聘助理工程师职称的证明材料;

(3)继续教育学时材料,年内尚未完成的学时请提供课程报名表;

(4)自愿提供的证明外语与计算机能力水平的证书及材料;

(5)《网上申报材料填写诚信承诺书》;

(6)专业技术成果、获奖证书及其重要业绩方面证明材料;

(7)其他个人认为需要提交的材料。

6、申报应将所有送审评审装入自备的材料袋(档案袋),并在袋面贴“申报送审材料目录表”(附件4),标明申报评审的学科组、申报人姓名、单位、联系手机。

(二)对申报者所在单位的要求

1、申报人生成的《中级职称评审申报表》所填内容须由所在单位进行核实并提出审核意见。单位需对申报人各个方面在《申报表》“所在单位核实意见”栏内明确写上核实意见并盖章(须写具体内容,不能写“情况属实”之类)。凡未写入核实的其他内容在评审时不能作为主要业绩对待。

2、申报人是事业单位编制的,单位须在核实意见栏填写事业单位缺额申报的情况,并由本单位人事部门和上一级(局级)人事部门盖章确认。

3、单位应对申报人的技术业务能力水平进行考核评价,并协助提供申报人近三年年度考核情况,填写《单位考核评价意见表》一式2份(附件3),填表人签名、单位盖章后,分别装订在《申报自荐材料》(附件2)的最后一页。原件需扫描后上传至在网上【相关表格】栏中。

六、报送材料时间、费用及咨询联系

(一)网上申报时间

1、网上注册填报时间:2022年9月1日至2022年9月25日止。

注册填报截止日未点击确认提交的,将视为放弃申报。

2、网上审核及材料修改时间:修改截至时间2022年10月18日止。

评委会管理会及时审核并提出修改要求,申报人应该经常关注评审进程,及时修改材料。在修改截止时限前,未按要求进行修改并点击确认提交的,将视为放弃申报。

(二)纸质材料提交地点及时间:

地点:胶州路358弄1号楼401室

时间:具体以平台短信通知为准

(三)评审费及缴费

评审费人民币650元/位(含报名费、评审费)。

申报人一旦从申报系统收到评委会分配的受理号后,通过网上银行、手机银行或银行柜面转入以下账号,并保留转账凭证原件,与申报纸质材料一起交予评委会办公室。

单位名称:上海市经济和信息化发展研究中心

单位税号:12310000351030607J

银行账号:98510155260000074

开户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文化广场支行

转账时务必在备注栏请注明:申报者姓名+2022年人工智能中级工程师评审费,如:李XX2022年人工智能中级工程师评审费。如申报者请别人代缴,必须标注申报者的姓名,而非代缴者姓名。

当年度未通过评审,费用不予退还。

(四)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应用技术开发学科组:张老师62120636、黄老师62120296

赋能应用学科组:党老师58388009

本通知由上海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应用技术类)专业中评委办公室负责解释。本通知内容及附件可在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http://rsj.sh.gov.cn)政务公开--职称专家--评审通知栏目中下载。

上海市工程系列人工智能(应用技术类)专业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

2022年6月30日

下载附件(右键另存为下载)

附件1 产业化应用各职称中评委人工智能学科组和专业设置.docx

附件2 自荐综合材料.doc

附件3 单位考核评价意见表.doc

附件4 申报送审材料目录.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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