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生态环境厅厅属事业单位职称推荐申报管理规定》(冀环办发〔2019〕70号),经2022年10月10日厅党组会议研究,推荐田建立等49名同志参评副高级以上职称评审。按照省职改办《关于2022年度职称推荐申报有关问题的答复意见》,厅属各事业单位交流人员职称推荐申报单位的确定,以省职改办核准我厅职称推荐申报数量备案时间为节点(7月19日),7月19日前已跨单位交流到位的人员(主要为2021年底事业单位改革调整交流的处级干部和新成立事业单位配备补充的一般人员)职称推荐申报单位确定为目前所在任职单位,7月19日后交流的人员(主要为最近调整交流的处级干部和中层正职以下人员)职称推荐申报单位确定为原任职单位。现将申报参评人选名单公示如下:
一、参评正高级工程师人选(27人)
1.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1人):田建立;
2.省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5人):赵琪、孙双跃、武兰顺、于海、田在锋;
3.省辐射环境安全技术中心(2人):田立泉、卢虹(女);
4.省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中心(6人):王碧琳(女)、曹利荣(女)、宋艳君(女)、刘力敏(女)、王锦慧、刘长文;
5.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心(2人):潘景全、吴荣霞(女)
6.省污染物排放权交易服务中心(1人):李艳华(女);
7.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保障中心(1人):靳秀英(女);
8.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4人):要杰、吴向辉、郝广民、李红涛;
9.承德生态环境监测中心(1人):娄雅琢(女);
10.廊坊生态环境监测中心(1人):宋秒(女);
11.沧州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人):何素娟(女)、杨彬;
12.衡水生态环境监测中心(1人):倪洁(女)。
二、参评正高级会计师人选(1人)
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与污染源监控中心:张云青(女)。
三、参评高级工程师人选(21人)
1.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人):靳睿杰、李沛;
2.省生态环境宣传教育与污染源监控中心(2人):王宏亮、孙瑶(女);
3.省生态环境保护技术服务中心(3人):赵华宁、张静(女)、胡博;
4.省固体废物污染防治中心(1人):李梁(女);
5.省生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1人):朱桂艳(女);
6.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保障中心(1人):赵冰(女);
7.白洋淀流域生态环境监测中心(3人):刘佳麟、张丽君(女)、张绵绵(女);
8.秦皇岛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人):李男(女)、韩荣荣(女);
9.承德生态环境监测中心(2人):白静文(女)、李永利;
10.廊坊生态环境监测中心(3人):任亮、何瑞瑞(女)、张祖栋;
11.邯郸生态环境监测中心(1人):张梅(女)。
为进一步扩大干部群众在推荐参评高级职称评审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现对田建立等49名同志进行公示,欢迎提出意见和建议。
公示时间:2022年10月11日至10月17日(5个工作日)
联系电话:0311-87908936(白天)
0311-87908300(夜间)
河北省生态环境厅人事与离退休干部处
2022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