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2022年天津市工程技术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工作,按照《市人社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津人社办函〔2022〕449号)要求,现将本年度评审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2022年天津市工程技术正高级职称评审申报范围
(一)本市企事业单位、非公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含中央和外省市驻津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中在职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新就业形态劳动者、自由职业者,可以参加本市工程技术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
(二)对于全面实行岗位管理的事业单位,一般应在岗位结构比例内开展职称申报评审。在津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港澳台和外籍人才,均可申报。受到党纪处分、政务处分、处分的专业技术人才,在影响期内不得申报职称评审。公务员(含参公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职称评审。
(三)在津从事工程技术专业技术工作的港澳台地区人才和持有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证、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的外籍人才,均可申报工程技术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
(四)高技能人才可按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的实施意见》(人社部发〔2020〕96号)及本市相关规定,申报工程技术系列正高级职称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