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潍坊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街道、有关企事业单位:

现将潍坊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的通知》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评审受理

1.高级职称。2022年,我市组建经济专业高级、农业(基层农业)技术高级、工程(基层工程)技术高级、卫生(基层卫生)技术高级、中小学(基层中小学)教师高级、中等职业学校教师高级、新型职业农民高级职称评委会,负责相关系列高级职称的评审工作。

2.中级职称。各中级职称评委会组建单位组建相应中级职称评委会,负责相关系列中级职称的评审工作。2022年度市级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名单见附件2。

3.初级职称。2022年度市级行业主管部门(单位)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名单见附件3。峡山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按照初级职称管理权限组建初级职称评委会,负责工程技术、水利工程、实验技术、中小学教师初级职称的评审工作。

4.自2022年起,档案系列初、中级职称我省实行“以考代评”,建设工程、市政工程专业初、中级职称我市实行“以考代评”试点,各级各有关部门(单位)不再组建相应层级评委会进行评审,考试具体事宜另行通知。

二、时间安排

1.高级职称评委会负责评审的高级职称材料及系统数据上报时间见附件4,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的,逾期不再受理。省高级职称评委会负责评审的高级职称材料申报时间及要求,按各高级职称评委会有关规定执行。

2.各中级职称评委会负责评审的中级职称材料及系统数据申报时间及要求,按各中级职称评委会有关规定执行。

3.由峡山区评审的初级职称评审材料及系统数据上报时间见附件4,未按规定时间上报的,逾期不再受理。

三、工作要求

1.各级职称评委会全部依托“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http://117.73.253.239:9000/rsrc)开展评审工作,申报人员需登录“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进行填报。

2.单位组织推荐需坚持“六公开”制度、专家评议制度和公示制度。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人选连同《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附件5)、《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专家评议情况表》(附件6)、《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公示情况》(附件7)一并上报。

3.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专业技术人员职称申报时,“职称申报评审系统”将自动从“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服务平台”提取近5年的继续教育数据。

4.申报人员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应实事求是填写申报材料,并按要求提供佐证材料,弄虚作假一经查实的,按《关于处理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违反政策纪律问题的暂行规定》(鲁人职〔1994〕9号)有关条款执行:“取消其申报晋升的资格;已骗取了专业技术资格的,由审核部门予以取消,已被聘任(任命)职务的,还要由聘任(任命)单位领导予以解聘(撤销);自查实之日起未满五年的,不准其再申报晋升专业技术职务;并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警告至撤销职务的党纪处分或警告至撤职的行政处分。”并根据《山东省社会信用条例》规定,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提供虚假材料、隐瞒真实情况,损害社会管理秩序和公共利益的应当作为失信信息纳入信用主体的信用记录。失信主体将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财政性资金分配、评优评先给与限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惩戒措施等。

5.单位人事(职称)管理部门在单位纪检监察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下,按照国务院《信访条例》有关规定对群众来信来访反映的问题及时进行调查处理。

违反上述纪律要求被查处的或执行纪律要求不力的,处理结果或相关情况将采取不同形式在全区范围内通报。

联系电话:7737066,材料报送地址:峡山区管委会办公楼201室。

1.省、市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zip

2.潍坊市中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名单.zip

3.潍坊市初级职称评审委员会名单.zip

4.峡山区职称评审各系列上报时间.zip

5.推荐申报专业技术职称“六公开”监督卡.zip

6.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专家评议情况表.zip

7.申报专业技术职务资格公示情况.zip

区党群工作部

2022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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