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委宣传部市人社局关于做好2022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工作的通知
各市(区)委宣传部、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高港区委)宣传 和统战部,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
为做好2022年度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一、关于申报对象范围
根据《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 印发〈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 知>》(苏职称〔2021〕45 号),申报对象为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具体包括党的基层委员会、 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专职书记、副书记,纪检和党办、 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的专职人员,工会、 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中的专职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中专职 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的人员。
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
二、关于职称申报材料
(一)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 。
(二)申报人员按照要求登录江苏省人才服务云平台人才服务(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web/cdsu/rcfw/gr)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栏目,在线如实填报相关申报信息后,通过系统下载 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 份,请用A3 纸打印, 用骑马钉装订,须所在单位的主管部门和市、区职称部门审核盖 章),与《申报评审材料卷宗》一并上报。申报人员网上申报起始时间为8 月10日,网上申报截止时间为9月9日。各市(区)、市有关部门(单位)网上审核截止时间为 9 月 16 日。纸质申报 材料请于 9 月 23 日前由各市(区)、市有关部门(单位)集中统一报送泰州市委宣传部干部处(泰州市政府主楼915 室 ) ,联系电话: 86886126。
(三)申报人员提供各市(区)人社局和市有关部门(单位)出具的委托评审函和《泰州市政工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对象一览表》(含Excel 电子版,不须装订)各1份 。
(四)申报人员提供装订成册的《申报评审材料卷宗》,该卷宗从《申报人员个人诚信承诺》页起,按顺序编上页码,并将 相关页码填入《申报评审材料目录》。具体反映申报人员的专业水平、工作能力和业绩成果等卷宗材料如下。
1. 申报人员诚信承诺。
2.经单位核实确认的《泰州市申报思想政治工作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15 份 ( 请用A3纸复印后盖章,其中1 份装订入申报评审材料卷宗)。
3.任期内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证明及担任思想政治工作职务的任职通知(复印件)。
4.任期内年度考核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 件 ) 。
5.继续教育情况列为专业技术人才职称晋升的重要条件,提 供任期内审验合格的继续教育证书复印件,以及 2017—2022 年 期间公需科目远程教育培训合格证(4门 以 上 ) 。
6.现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7.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任职资格通知、聘书(复印件)。
8.任期内业务工作报告。
9.任期内专业理论知识要求和专业工作能力要求的单位考核评价材料原件。
10.任期内符合规定要求的著作、论文、专业文章复印件,论文复印件含期刊封面、全部目录页、正文。
11.任期内本人荣誉奖励证书(复印件)。
12.任期内本人直接负责(具体从事)思想政治工作获得表 彰的通报材料(证书)复印件。
13.任期内符合破格申报评审条件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 件 ) 。
14.市(区)党委宣传部门、人社部门或泰州市直单位人事 部门审核材料情况证明。
三、关于申报评审工作要求
1.根据苏职称办〔2022〕29 号要求,申报人应当按照职称层级逐级申报职称评审。
2.申报人员的申报材料须字迹清楚,证书印章齐全,复印件 要清晰并方便评委审读。所在单位人事部门须对申报材料(含复 印件)的真实性、时效性认真审核和签字盖章,同时做好申报前 公示工作,公示时间不少于5 个工作日。各市(区)党委宣传部 门、人社部门及市直部门和单位要认真核对材料原件,并在签字 盖章后按规定时间和正常程序报送。
3.根据苏职称〔2021〕45号文件规定,2021年度参加评审未通过人员,今年继续申报评审,申报材料须增加申报资格条件 相对应的新成果。
4.根据苏职称〔2021〕45号文件有关规定,从2022 年起,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级职称考核认定工作。请市(区) 党委宣传部门、人社部门及市直部门和单位严格审核把关考核认定工作,凡符合申报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中级职称条件(含破格申 报)的须按有关程序正常申报,不得申报考核认定。申报考核认 定中级职称应符合资格条件(试行)第二章第四条、第五条规定 的基本条件,同时由于申报人员学历层次不符合或无初级职称或 无论文或资格年限不足的,但业绩成果高于中级职称破格条件 的,且对单位建设发展作出较大贡献的人员,方可申报考核认定。 考核认定标准另行规定。
5.根据职称申报评审诚信要求,申报人员提交申报材料时应 承诺提供的相关证书、业绩成果、论文等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实 行学术造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 箱操作等违纪违规行为取得的职称,一律予以撤销,并记入专业 技术人才职称申报评审诚信档案库,记录期为3 年。
6.相关表格请到泰州职称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附件: 申报评审材料目录
中共泰州市委宣传部 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2年8月5日
原文及附件下载网址:http://rsj.taizhou.gov.cn/art/2022/8/9/art_34047_33829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