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区)委宣传部、泰州医药高新区党工委(高港区委)宣传 和统战部,各市(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各有关部门(单位):
为做好2022年度新闻专业人员中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工作,现将申报对象范围及申报评审条件有关事项及要求通知如下:
申报对象及范围
经国家有关主管部门依法批准设立,并列入新闻记者证核发 范围、具有新闻采编业务的单位中,从事新闻采编业务的新闻专 业技术人员。公务员(含列入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工作 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申报评审。
申报评审条件
申报评审条件根据《江苏省新闻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苏职称〔2021〕46号)以及泰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 于我市职称申报评审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泰人社发〔2018〕358号)执行。
专业技术人才申报职称的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年12月31日,申报职称的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其后取得的不作为评审的有效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