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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泰州市工艺美术中级职称评审和考核认定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工科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各有关部门(单位) :

  根据市职称工作统一安排,2022年度泰州市工艺美术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评审和考核认定工作拟于11月份进行。现将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通知如下:

  相关要求及注意事项

  (一)申报人员学历(学位)、业绩成果、论文等截止时间为2022年3月31日,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21 年12月31日 。

  (二)申报人员网上申报信息经属地职称部门、市直部门(单位)审核通过后,须于2022年9月30日前携带相关纸质申报材料至 属地职称部门、市直部门(单位)现场审核,逾期作自动放弃处理。

  各市(区)职称部门咨询电话: 靖江市人社局80292036;泰 兴市人社局87662686;兴化市人社局83228385;海陵区人社局 86336892;泰州医药高新区(高港区)人社局86966060;生物医 药产业园管理办公室(医药城)86200066;姜堰区人社局88869409。

  各市(区)职称部门、市直部门(单位)须于2022年 10 月 20 日前统一将申报材料、委托评审函、汇总花名册及评审费送至 市工艺美术协会办公室,联系人: 余煦,联系电话:89996003。逾 期不予受理。

  (三)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评审费(含面试答辩、 论文鉴定费)按300元/人标准收取。

  (四)为严肃职称工作秩序、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诚信体系建设、建立诚信承诺和责任追究制度,审核部门将通过社保系统核 查申报人员单位信息。若无法查证在本地本单位缴纳社保或在本 地本单位缴纳社保不满六个月的,申报人员须提供市社会保险管 理处出具的近六个月参保证明原件或银行出具的近六个月工资流 水单原件(须加盖单位财务专用章)并附劳动合同原件及复印件 等佐证材料。对申报过程中弄虚作假、扰乱职称评审秩序等违纪 违规行为的将进行严肃查处,严格责任追究。

  (五)各地、各部门(单位)要加强职称政策的宣传,做好 政策咨询和申报指导工作,努力为广大专业技术人才提供良好的 服务。同时要坚持原则,严格审核把关,确保申报材料的真实性、 有效性和全面性,切实维护职称工作的公正、公平。试行学术造 假和职业道德失范“一票否决”,对通过弄虚作假、暗箱操作等违 纪违规行为严肃查处、严格追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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